关于举办河套学院第十一届校园歌手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尽责圆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展示我院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采,团委学生处决定举办河套学院第十一届校园歌手赛。望各教学单位团总支学生科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协调、选拔和报名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各教学单位在校学生。
二、参赛要求
1.各教学单位先自行组织初赛,选出前6名优秀选手参加学校复赛,参加复赛的选手需填写复赛报名表(见附件)。
2.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初赛,并将初赛举办情况上报团委学生处团务科(旧图书楼305室)。
3.参赛歌曲要健康向上、风格鲜明、旋律优美。
4.鼓励创新性,鼓励有自己个性的演唱(比如重新编曲、加入有意义的歌词或反串等)。
5.参赛形式只限于独唱。
6.比赛所用的伴奏音乐、演出服装、化妆等自备。
三.参赛时间
1.11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初赛,11月21日将参加复赛的选手名单及初赛举办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上报团务科。
2.11月22日团委学生处组织复赛。
3.11月27日进行决赛。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前十名同学将被评为“校园十佳歌手”。
五.其他说明
1.为保证大赛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团委学生处将邀请学校专业教师对赛事进行指导和评选。
2.比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电子邮箱:twtwk@126.com
附件:河套学院第十一届校园歌手赛报名表
团委学生处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