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河套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辩论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热情讴歌自治区成立7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的生动实践,积极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继承和发扬“蒙古马”精神,努力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火热实践中建功立业,同时为了提升大学生思辨能力、人文素养和综合素质,培养团队协作和创新精神,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我院决定举办河套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辩论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大力弘扬时代精神,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展现我院学生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在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美好内蒙古的伟大进程中建功立业。
二、活动主题
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
三、组织单位
主办:团委学生处
承办:汉语言文学系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5月下旬—6月中旬
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赛对象
以系部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六、比赛程序
各教学单位选拔优秀队员组成代表队参加院级比赛。学院根据报名的代表队数量决定比赛场次。本次比赛采用淘汰制,分为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四轮,经决赛产生冠、亚、季军。初赛辩题在赛前一周由各参赛队领队抽取,复赛、半决赛、决赛辩题在前一轮比赛全部结束后抽取。
七、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
1.辩论赛冠军奖(1个)
2.辩论赛亚军奖(1个)
3.辩论赛季军奖(2个)
(二)个人奖
1.优秀辩手奖:自初赛起,每场比赛个人得分最高者。
2.最佳辩手奖:决赛中个人得分最高者。
(三)优秀指导教师奖
根据实际情况由组织单位确定。
(四)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教学单位赛事开展情况和比赛情况综合评定。
(以上各奖项将根据实际情况颁发奖牌、证书及奖品等)。
八、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代表队参赛队员需保持精神饱满、服装统一。
2.各教学单位代表队参赛时需注意辩论语言的“真、善、美”。
3.各教学单位参赛代表队需由6人组成,其中包括1名领队
(负责与辩论赛承办方联系),5名参赛辩手(其中1名为候补人选),辩手均应是我院在籍学生,且必须为男女生辩手混合组队,参赛队及队员一旦上报,不可变更。
4.为保证比赛公平、公正、公开,半决赛起每场比赛的主席、评委、多媒体操作员由主办方聘请和指定。
5.各教学单位代表队按时参加比赛并遵守比赛规则,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领队向辩论赛承办方以书面形式提出。
6.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本届辩论赛系部一级比赛,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采集比赛影像、图片资料,整理后将比赛结果及情况及时报送团委学生处,作为评选本届大赛优秀组织奖主要参考依据。
7.请各教学单位务必于5月2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twtwk@126.com
主办单位负责人:吕锦
联系电话:15648891599
承办单位负责人:徐精繁
联系电话:18347890512
附件:1.河套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辩论赛报名表
2.河套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辩论赛赛程规则
3.河套学院第二届大学生辩论赛评分表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