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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主题教育实践活

关于举办“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暨河套学院第三届学生社团文化节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全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一学一做”及“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集中展示我院学生社团的成就与风采,进一步推进“高雅、厚重、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三自一主”教育管理作用,切实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团委学生处决定举办“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暨河套学院第三届学生社团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底至6月初,具体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主办单位

团委学生处

四、承办单位

院学生会社团联合部、青年志愿者协会

五、活动安排

1.开幕式。5月12日在图书馆报告厅举办开幕式。

2.活动阶段。开展思想引领、文体艺术、学术科技、志愿公益等类型的社团活动。

3.闭幕式。6月初在图书馆报告厅举办文化节闭幕式暨颁奖晚会。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各教学单位要明确责任人,组织好本单位的社团活动。

2.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承办单位要精心做好活动的组织、设计工作,优化实施方案,积极整合资源,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各教学单位要积极配合承办单位做好活动的组织动员、协调工作,确保活动的各项安排落到实处。

3.强化宣传,突出实效。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意识,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向团委学生处报送简报、活动图片、音像视频及总结等材料;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强化执行,追求卓越,突出实效,切实把艺术节办成青年学生接受先进文化熏陶、实现成长成才的大舞台。

团委学生处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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