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选派参加人员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资格及认证培训班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强化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自治区《关于举办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资格及认证培训班的通知》内职鉴字〔2015〕11号和巴职鉴〔2015〕5号的要求,现就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熟悉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技术方法;
(三)从事职业技能鉴定行政或技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三年以上,工作表现优秀者。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概述;
(二)现场督考工作范围与内容;
(三)经常性检查工作的范围与内容;
(四)违规事件调查处理;
(五)质量督导技术方法;
(六)质量督导人员管理与使用;
(七)当前职业技能鉴定新形势新要求。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暂定于6月中旬,培训地点、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四、证卡核发
参加资格培训的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证卡,并纳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库。
详细内容请下载:关于选派参加人员2015年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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