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纪委召开2021年第四次委员会议

2021年04月16日 18:16   贾慧   点击:[]

2021415日,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徐英主持召开学院纪委2021年第四次委员会议,在家纪委委员出席会议,纪检监察干部列席了会议。会议安排了纪委监察专员办近期重点工作。

会议学习了《河套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十巡回指导组近期工作安排》,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就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初心使命、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要通过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提升素质、淬炼党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中做好榜样、树好典型、当好模范,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会议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学院党委的统一安排,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各项活动,扎扎实实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特别要在专题学习、政治引领、专题培训、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积极作为、发挥作用。担任党总支书记的纪委委员,既要善思善管充分履行职责,全面抓好所在党总支的学习教育工作,又要身体力行做到以上率下,带动党总支全体党员认真投身学习教育,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纪委监察专员办各部门要围绕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把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有效贯通起来,全面加强政治监督。要紧盯重点对象、重点内容、重要环节,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落实责任、认真部署推进、认真组织领导,确保党史学习教育不走样、不走偏。要紧盯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的融合,督促各责任主体统筹安排好时间和精力,正确处理好教育教学工作和学习教育的关系,切实抓好开展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教育厅工作安排的结合,做到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两不误、相促进,确保业务工作和日常工作不受影响、党史学习教育不走过场。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纪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完善作用的意见》(内纪发〔20213号,以下简称《意见》),并就落实《意见》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定位,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基本职能职责的概括凝练,为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党和国家高质量发展指明了路径方向。监督保障执行重在督促制度执行,保证国家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坚持与不断巩固;促进完善发展重在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深化改革,推进各项制度规定日益健全、不断发展,促进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会议要求,纪委监察专员办各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内涵,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所承担的重要政治责任,把握大局大势,心怀“国之大者”,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把高质量发展作为主题主线,把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推动监督工作具体化、常态化,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河套学院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意见》聚焦中央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营商环境问题,净化政治生态、优化发展环境问题,铲除腐败沉疴和作风顽疾等,提出了前瞻性、战略性指导意见,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发挥职能职责的指挥棒。我们要结合实际,对照检查我院存在的相关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建立监督台账,持续搞好督促整改。同时,要从实际出发,按照《意见》要求,突出抓好作风顽疾整治工作,特别要围绕优化我院服务环境,针对部门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履责尽责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好部门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为学院“十四五”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排阻清障、保驾护航。

   会议对纪委监察专员办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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