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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院办发〔2016〕34号


河院办发〔2016〕34号

关于2016年暑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部门:

2016年暑假将至,经学院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放假时间:学生于2016年7月9日放假,教职工初步定于7月11日放假,期间视学院工作情况安排调休。

开学报到时间:教职工于8月27日报到,学生于8月28日报到,8月29日正式上课。

二、各教学系部要认真组织做好学生毕业、结业考试及离校等工作。任课教师在结业考试结束一周内完成阅卷和成绩录入上报。

三、保卫处协同各部门认真进行防火、防盗检查,确保暑假期间无安全隐患。各部门放假离校时,自行组织检查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机房、库房、教室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暑假期间,按照学院“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的总体要求,已经安排好的学习教育活动正常进行。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要报学院批准,本着节俭的原则进行,并做好安全工作。学院教职工外出(离开临河)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五、后勤服务中心组织安排公寓暑假值班,并于2016年7月8日前将值班表报学校办公室(行政楼312室)。

六、各教学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安排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安全保卫等管理和服务工作;后勤服务中心会同继续教育学院做好暑假函授面授及其它培训工作。

七、学院实行院领导带班,环节干部值班制度,值班地点:各自办公室。值班记录存放在主校区门房,各有关人员严格值班纪律,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按时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附:河套学院2016年暑假期间值班安排表

河套学院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抄报:教育厅办公室、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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