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是高职院校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和人才培养质量不可缺少的重要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使专业知识与生产实际有机结合的综合性教学过程和教学阶段,是实践教学环节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学生实习工作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一、实践教学目的与要求
实践教学的目的在于通过实践,开拓学生视野,巩固和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增进对本专业的进一步了解,增强学生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学生实践教学活动应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内容和时间进行,如有变更,需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及学院领导同意方可执行。
二、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1、教研室负责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总结。
2、实践教学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由教研室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在每年的十一月份组织制定下一年的实习计划,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2)组织制订实践实训大纲并编写实践教学指导书。其主要内容包括:实践教学目的与要求;实践教学内容;实践教学程序与时间安排;实践教学方法与指导方法;理论教学和参观的时间;实践教学报告内容、要求与布置作业 (提出参考书和资料);实践教学纪律要求;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办法等。
(3)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由教风严谨、学术业务水平较高的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经过培训后,确可胜任者,也可担任指导教师。
(4)做好实习实践教学前的动员工作。学生实习前要召开实习动员会,明确实习的目的及要求,宣布实习纪律等事宜。
(5)检查实习实践教学的进展情况,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6)组织学生实习实践教学成绩的上报和资料归档。
(7)根据学校的文件规定,制定本专业的实践教学制度和考核办法。
3、指导教师的职责
(1)执行实习实践教学计划,做好实习实践教学前有关准备工作。实习前应提前到实习地点了解和熟悉情况,收集所需要的资料,商定指导实习的技术人员,并根据实践实训大纲要求和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出实习方案(教案),其内容应包括:实习内容和要求;实习的具体岗位;实习的程序和具体时间安排;现场上课内容、地点及上课人;参观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
(2)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了解和处理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定期向学院及实习单位汇报。
(3)认真指导学生实习,严格要求,不得放任自流。要经常检查学生实习日记和完成作业情况,指导编写实习报告。
(4)组织学生做好毕业实习总结报告、专题总结等,批阅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并写出书面评语。
(5)实习实践教学结束后,负责实践工作的总结。
三、实践教学的方式与地点
1、实习实践方式
(1)根据专业的不同性质,在满足实践实训大纲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采取集中组织实习和灵活分散实习两种方式。
(2)集中实习:教研室安排的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联系同意接收学生实习后,报学院审核批准,集中组织到实习单位实习。
(3)分散实习:为充分发挥学生的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学生的主动性,减少依赖性,允许学生进行分散实习。学生须将接受单位意见反馈给学院。实习结束后,学生要将《实践实习成绩考核表》(实习单位填写好并加盖公章)同实习报告一起交指导教师,作为教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参考。
2、实习地点
选择实习实践地点应遵循以下原则:
(1)能基本满足实习大纲的教学要求和专业基本训练的要求。
(2)有教学实习基地的专业在实习基地进行实习,无实习基地的专业应选择专业对口的相关实习单位进行实习。
(3)选择生产较正常、设备工艺较先进、管理水平较高、对学生实习较重视且具有一定组织指导学生实习经验的企事业单位。
(4)实习实践场所、周围地区无重大安全隐患,实习实践单位要提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并组织安全人员对学生进行安全培训和相关的安全指导。
四、实践教学学生管理规定
(1)学生按实践实训大纲和实习指导书的要求认真、按期完成实践实习任务。
(2)分散实习实践的学生,应结合实习实践的具体情况和实习实践单位委派的指导人员做好实习实践进度安排等事宜,做好实习实践笔记,写出实习报告。
(3)严格遵守实习实践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准在实习期间擅自离开实习地点。
(4)主动参加实习实践单位的公益劳动及政治学习等集体活动。
(5)实习实践结束后应按规定时间返校。
五、实践教学成绩评定及考核
(1)实习、实践结束后,学生根据实践实训大纲和实习指导书的内容及要求,提交自己撰写的实习报告后方可参加考核。
(2)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实践期间的表现、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实践报告、实习实践单位指导人员(分散实习)的评语等进行综合评分。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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