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河套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2020年09月25日 15:43  点击:[]

河套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院教字【2020】71号

各院系:

河套学院2020-2021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按国家规定时间定于2020年9月开始,12月底结束。具体通如下:

一、 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9月26日-2020年12月1日

2、地点:河套学院双河校区体育馆、东操场

二、 测试要求

1、所有测试学生提前15分钟到指定测试地点集中,并做好测试前的准备活动。(注:学生应按照测试要求身着运动装和运动鞋,不符合要求者不允许进行测试)。

2、学生应带学生证、身份证、测试卡参加测试(证件丢失需院系出具付照片在校证明),在各项测试中,要严格按照各项目的测试要求进行。

3、学生应按照安排的测试时间进行测试,未按要求时间参加测试无法记录成绩。学生如不能按时参加测试,需提供院系假条(见附件1)。各院系统一统计不能按时参加测试学生人数并上报名单,以便能及时调整时间。

4、考试中严格按照各项目规定要求进行测试,服从测试流程的时间和顺序安排,服从现场教师指挥。

5、学生在测试中应注意安全,测试过程中保持场内的安静,不要在场内大声喧哗,测试完学生应及时离开测试场地。对于测试中严禁违纪现象出现,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更改测试卡,不服从测试时间顺序安排、不服从现场老师指挥和扰乱测试的行为者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照《河套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河院发〔2017〕108号)、《河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河院发〔2018〕106号)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特别对于替考者、被替考者都给予纪律处分,并将本年度成绩记零分。

三、成绩与测试管理

1.测试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加分指标为男生引体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钟仰卧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标加分幅度均为10分。

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学年测试成绩评定不到60分为不及格,在本学年度不及格不设补测,最终成绩毕业前核算。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核算不到60分为不及格。

2.因病或残疾申请免测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测试的申请,并提供医疗单位证明(地区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院系出具证明经体育系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件2)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每年进行,由体育系负责组织实施,安排测试教师、采集测试数据和管理器材,并做好测试成绩的登记和管理。学生成绩由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统一计算、汇总,并在“河套学院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公布以备学生及时核对。要求体育系认真组织,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肃测试纪律,确保测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若学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测试期间或者查询期间及时到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进行核实。每学年的第二学期前三周为成绩查询期,对本人或他人成绩以及教师测试过程有异议者,在测试期及时向测试现场负责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四、补考说明

2017级本科,2018级专科、2016级(五年制)校外实习学生因为疫情及实习原因不参加本年度测试,毕业成绩核算按已有成绩计算,如不合格在毕业前进行补考2019-2020学年测试办理缓测的学生,测试成绩不合格学生可参加本次测试安排的补考,补考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体质健康测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见附件4。

 

河套学院教务处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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