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战略部署,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23年度文艺评论专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文艺评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国家所需、内蒙古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开展科学的、正确的、全面的文艺评论,为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提供精神支撑。
二、选题指南
1.2023WY1文化自信与新时代文艺发展取向研究
2.2023WY2习近平关于新时代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在内蒙古的实践研究3.2023WY3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研究
4.2023WY4新时代文艺价值判断研究
5.2023WY5新时代大众艺术审美特征及取向研究
6.2023WY6内蒙古文艺创作树立内蒙古正面形象研究
7.2023WY7蒙古马精神中的审美追求研究
三、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和申报单位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有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或者上年度结项未达到良好以上等次的不得申报。
3.申报者可根据选题指南自选角度。
4.项目申报单位须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提供正规的完税发票(收款人为项目申报单位)。
四、注意事项
由于我院账户的一些原因影响项目经费的拨付,也直接影响项目的立项,通过沟通后学院决定通过巴彦淖尔市社科联申报项目。请申请项目的老师注意项目申请书里的“组织申报单位”统一写成“巴彦淖尔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纸质《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论证活页》(附件2,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纸质《汇总表》(附件3,签字盖章,一式一份)A4纸打印,上述纸质材料于4月6日前由部门、院系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科研项目管理科(行政楼B315),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080405252@qq.com,不接收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六、资助金额和完成时限
(一)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分两批拨付。
(二)完成时限为10个月左右,具体完成时限以立项合同为准。
联 系 人:王慧
联系电话:0478-8417006
邮箱:3080405252@qq.com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文艺评论专项申请书
2.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文艺评论专项论证活页
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文艺评论专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