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现发布巴彦淖尔市2023年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指南,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3 年 4月24日。
(二)申报形式。申报选题不限,字数不限。申报者可按照课题指南开展研究,也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围绕课题指南自行设计题目。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项目,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一个其他主持人申报的项目;非项目主持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2023年4月24日前将课题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到3080405252@qq.com。纸质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纸质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A4打印,以上纸质材料于2023年4月24日前由部门、院系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科研项目管理科B315,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经市本级课题评审委员会审核后予以立项,立项名单另行通知。
二、成果用途
(一)市社科联根据申报课题质量及应用情况,将优秀成果列入市本级课题库,课题负责人列入市本级社科专家库。
(二)对列入课题库的优秀成果推荐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三)对列入课题库的优秀成果推荐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
(四)对列入课题库的优秀成果推荐申报内蒙古社科院课题。
(五)对列入课题库的优秀成果推荐在自治区社科联主办的《前沿》和内蒙古社科院主办的《内蒙古社会科学》上发表。
(六)对列入课题库的优秀成果在巴彦淖尔市社科联、内蒙古社科院巴彦淖尔分院主办的《社科智库》上刊发。
(七)对列入课题库的优秀成果和列入社科专家库的课题负责人推荐参与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政府奖评选。
(八)对经过审核予以结项的课题,颁发结项证书。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慧
联系电话:0478-8417006
邮箱:30804052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