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31日 15:19      点击:[]

河院纪发〔2021〕1号

各系(院校)、各部门: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要求,持之以恒纠治“ 四风” ,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引导崇廉尚俭、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带头移风易俗、文明低碳祭扫,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清明节,现就清明节期间我院正风肃纪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纪律作风意识。学院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清明祭扫文明、绿色、生态、安全。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强化履职尽责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引导形成文明祭祀、生态祭祀的良好风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及时了解“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明纪,不断提升本部门本单位作风建设治理能效。

三、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学院纪委将严格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将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同纠治“四风”工作紧密结合,聚焦“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针对“节日腐败”和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信访举报等方法加强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做好“一案双查”,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作风建设松懈、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学院纪委举报电话:0478-8912388

举报信箱:学院行政楼举报箱

举报邮箱:htxyjcc@163.com

 

                              中共河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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