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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为评职称,副教授顾不上颜面——出本书200页,106页是抄的

时间:2008-12-16 00:00 阅读:


“一名从教30年的教授,公然抄袭他人书籍出版,这怎么为人师表?”说起这事,许激愤愤不平。

许激是上海一名网络工程师。12月8日,他告诉记者:“我2004年出版的书名叫《效率管理》(下称‘《效率》’),她今年把书名改叫《管理效率》(下称‘《管理》’)出版,抄袭比例高达53%。”

200页的书,106页是抄的

许激介绍,今年9月,他收到一份电子邮件,称他出版的《效率》一书与网上一本名为《管理》的书内容雷同。《管理》一书2008年5月由中国物资出版社出版,作者是山西运城学院副教授薛某。

许激去书店买了一本《管理》回来比对,发现该书第一章(除前三段)、第二章(除前两节)、第四章、第六章、第九章和第十章的全部章节分别与自己原创的《效率》一书第四章141页至147页、133页至140页、第四章150页至158页、第二章、第三章、第八章和第七章的内容完全一致,抄袭字数约12.3万字。

“太恶劣了,包括目录页的标题、段落、标点完全一致。”许激气愤地说。

据许激介绍,经过潜心研究,自己原创了《管理》一书,并于2004年5月由经济管理出版社出版。他称,薛某著作出版的《效率》一书正文仅200页,而抄袭的页数竟达到了106页,有6章几乎一字不改。”

这幕丑剧的发生,许激认为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薛某为了评职称而抄袭出书,二是中国物资出版社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

“虽然作者对自己的行为道歉,但所造成的侵权影响难以消除。”为此,许激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中国物资出版社和薛某推上被告席,要求中国物资出版社停止出版侵权书籍,二被告共同赔偿10万元经济损失和4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并在媒体上赔礼道歉。

被告自认抄了11万字

12月4日,该案开庭审理。许激和薛某没有出庭,中国物资出版社派人出庭,原被告双方均委托了代理律师。双方主要围绕薛某是否抄袭、出版社是否尽到审查义务展开辩论。

薛某的代理人辩称,薛某承认不慎在网上下载了一些内容资料,但没有从许激的书上抄袭;薛某也通过律师表示,如果构成侵权,愿承担全部责任。

“许激为这本书专门办了一个网站,注明了书的来源、出版时间等有关信息。”许激的代理人反驳。

记者查看了《效率》一书,书的前言已经注明了网站地址。登录网站,该书可以全文下载,记者看到网站已注明原创文章及观点“不能运用于商业目的”的版权声明。

关于出版社是否尽到审查义务,出版社的代理人认为,出版社没有侵权之错,称有双方签订的出版合同为证,且出版书籍的选题审批单、发稿单可以证明出版社按法定程序履行了合理的审查义务。

当法官问“法定程序”指什么时,这位代理律师支支吾吾一阵,最后答“就是有关出版图书的规定”。

许激的代理人当庭指出,出版社于2008年4月23日审批选题,4月25日就批准发稿。“一本20万字的书籍,短短两天时间内就能审查完毕?如此‘神速’,根本不可能严加审查,恰恰证明出版社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

经过辩论,双方在抄袭的问题上达成共识,分歧集中在抄了多少字。薛某的代理人称“算出来的字数是11万字,还应刨除空白。”最终,双方将抄袭的字数认定为11.8万字。

“10万字也不能说抄袭极为严重”

关于赔偿数额的计算,薛某的代理人认为高达14万元的索赔总额没有法律依据,以字数、稿酬标准、情节轻重程度等最多赔5.5万元;“没有给对方造成精神损害,远远达不到精神索赔条件,更甭提精神损害赔偿”。

“抄袭比例达53%,这个情节还不够恶劣吗?”许激的代理人瞠目结舌。该代理人介绍,薛某以公开发行出版物的方式抄袭另一公开发行的出版物,且在参考文献中有意隐瞒原著的信息,抄袭行为恶劣;侵权书《管理》已被浙江两所大学收入图书馆,薛某因此获得较大名誉,符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抄袭原告作品数量大、影响广,并使被告因此获得较大名誉的”等相关规定,应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令旁听人员咋舌的是,薛某的代理人竟然称,“10万字也不能说抄袭极为严重”;并称抄袭引起的著作权侵权是一种普遍现象,让原告以平常心态对待。

法庭上,薛某的代理人一在强调,“薛某是一个边远贫穷地区的教师,经济承受能力很有限”,还试图以薛某的法律意识淡薄、是优秀教师、认错主动积极等因素请求降低赔偿数额。

双方在法庭上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但由于原告要求赔偿的底线是12万元,坚决不作让步;而被告最多只赔3万元,双方没有达成调解,法庭当庭没有宣判。

“全民搞学术”助长剽窃风

“这起抄袭事件起因源于教授评职称。”许激的代理人告诉记者,薛某想评正教授,根据山西省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评定教授需在“省级以上专业出版社出版与从事专业一致的专著,文科不能少于18万字”,“正是职称评定与发表专著挂钩引发了抄袭剽窃等弊病”。

近年来,学术失范事件频频发生,从广东一所大学教授抄袭自动离职到上海复旦大学对外通告学术违规事件,再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帆举报其他教授抄袭被停职,大学教授抄袭剽窃之风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跟上。”许激的代理人呼吁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加以遏制。

一直致力于学术批评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指出,国内所有高校几乎都存在学术腐败问题,包括知名高校。据他统计,知名学者、教授涉嫌抄袭剽窃的至少在100人以上。而由于大多数学校因为声誉或其他种种原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公开、不处理,更多的剽窃行为还被掩盖着,不为公众所知。

杨玉圣教授将我国的学术现状称为“全民搞学术”,学术研究的规律已经被打破,进而发展成为学术腐败。他说,现在从幼儿园老师到高校教师,都得发表文章评定职称,这种制度的结果是教师不惜冒险剽窃伪造。学术研究是一种创造性劳动,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出成果的,如果要求大家都来发表文章出专著,不出现抄袭剽窃才怪呢!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两位被告,他们的回答竟然是:“这样的事司空见惯,不足为奇”。

来源:中国监察日报 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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