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式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什么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
《党纪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条例》)的基础上修订实施的,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党纪处分条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更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试行条例》相比有哪些创新?
《党纪处分条例》与《试行条例》相比,其创新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一是顺应时代的要求,明确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并规定对于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的是违纪行为,以保证中国共产党努力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规定贯彻实施党纪处分应当遵循宽严相济的精神,做到查防并举、预防为主,保证对违纪案件的处理规定作到宽要宽得恰当、严要严得适度,更具有现实可行性。
三是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规定对于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更好地维护了党的良好形象。
四是注重加强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对于由有关职能部门先行查办的案件,党组织可以根据有关处理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作出相应的党纪处理,以切实尊重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以及其它有关方面依法作出的生效裁决或者决定。
五是严格规范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程序,有效解决有的地方或者部门出现党纪处分决定不落实或者难以落实的问题,切实维护党纪处分决定的严肃性,《党纪处分条例》对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期限、方式和应当办理的相关手续等事项,以及对不按规定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行为如何追究责任均作出了具体规定。
六是为保证党的纪律的统一,规范《党纪处分条例》与涉及党纪处分规定的其它党内法规的关系,明确规定《党纪处分条例》的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它党内法规,但是对于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它党内法规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七是为了与国家法律规定的"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保持一致,对于党员在《党纪处分条例》施行前违纪行为的处理,《党纪处分条例》借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明确提出:"本条例发布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党纪处分条例》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党纪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党纪处分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一是《党纪处分条例》只适用于中国共产党党内,不适用于中国共产党党外,对于中国共产党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运用《党纪处分条例》予以党纪追究。
二是《党纪处分条例》是由中共中央发布的,以党的纪律处分手段保障实施的,对党的组织和广大党员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是同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因此,追究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的违纪责任,都必须以《党纪处分条例》为准绳,所有违犯党的纪律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受到党的纪律的追究,没有例外。
三是凡是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的纪律,无论其具体违纪行为发生在国内还是国外,都适用于《党纪处分条例》。
四、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实施党纪处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实施党纪处分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实施党纪处分的活动中,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循的行为准则。
1、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2、要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3、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4、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5、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和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哪类违纪问题作了比较大的改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变化最大的是涉及经济问题部分。对"试行条例"第九章"经济类错误"进行了分解和细化,增加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quot;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为第八、九、十、十一章。同时,把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廉洁自律方面的违纪行为放在了首要的位置。作为我党反腐败的三项工作格局之一,廉洁自律问题大量地反映在经济领域,条例归纳了近年来所有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党内文件,汲取了处理新出现的经济违纪问题的经验教训,新增了许多条款。
比如第76条首次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的情形;第77条新增了不许党员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第78条新增"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情形;第92条新增"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的情形;第107条,将过去偷税、抗税才受到处分改为现在的"不履行法定纳税义务"即要受到相关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