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3.科技委委员和学部委员每人可推荐1项,不占用被推荐人所在组织推荐单位名额。推荐人均需填写亲笔签名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所推荐项目方为有效。推荐表直接报被推荐人所在的组织推荐单位科技处,由该处通知被推荐人,按程序组织申报,并将推荐表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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