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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适应与心理健康关照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05日 16:39  点击:[]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适应与心理健康关照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推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帮助新生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心理咨询中心开展2023年秋季新生入学适应与心理健康关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3年秋季入学新生含专升本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入学心理健康教育。可以从学业规划、人际关系、学校活动、求助方式等与学生学习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讲座、班团会、户外活动、研讨会,发放心理健康宣传手册(电子版)等,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和规划大学生活。9月

2.组织选拔心育部成员和班级心理委员。各院系、各班级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选拔心育部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见附件1,把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志愿为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遴选出来,充实到院系心理辅导站、学生会心育部和班委中,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9月

3.普遍开展新生谈心谈话。班主任、辅导员应在入学第一个月对所在班级学生进行全面了解,包括家庭结构、经济状况、个性特点、过往经历、人际交往、是否有身心疾病史等,并做好相关记录,确定重点关照学生,做好跟踪观察并及时上报。普测后做好一级、二级心理问题学生的谈心谈话和跟踪观察。(长期)

4.做好重点人群的心理关照。对存在心理困境,如患有明显心理疾病或适应不良的学生,尤其有精神类疾病史的学生应及时报备心理咨询中心,建立心理档案,并密切关注其心理状态及变化,做好人文关怀,在尊重学生隐私和保密的情况下,引导积极就医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长期

5.做好免训、缓训学生及退役大学新生的心理关怀通过开展读书会、座谈会、团体辅导活动、团体沙盘等活动,对因伤、因病或其它原因免训、缓训的学生以及退役大学新生进行心理关怀,以便更好地融入集体,适应大学生活9-11月

6.做好新生团体辅导活动。各院系开展以从心出发未来可期”为主题的新生团体辅导活动附件2,旨在助力新生,帮助他们建立良好人际关系,增强班级凝聚力,培育健康积极心态,积极适应大学校园学习和生活。9-10月

7.组织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心理健康普测是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重要途径,也是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依据。各院系要积极做好宣传与动员工作,努力消除学生对心理健康普测的疑虑和误解,全力配合学院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工作。10-11月

8.发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主渠道作用。任课教师要认真备课,创新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将学生的成长性心理发展贯穿始终,注重培养学生自我教育的能力,通过教学帮助学生更好更快地适应大学生活,培育积极的心理品质,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实现心育和德育的统一。(9-12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院系要发挥心理辅导站的组织优势,主动谋划、积极推进,将育心与育德相结合,加强对新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2.普遍关怀,重点关注。在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的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关注,并逐个排查,建立健全心理档案,对于精神类疾病且正在治疗中的学生应及时上报心理咨询中心备案,各院系应做到专人监管,避免因心理问题导致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3.遵循保密原则。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遵循保密原则,学生心理档案要由院系心理辅导站专人管理,注意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



附件1: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班级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选拔与改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新生适应主题团体心理辅导的通知




河套学院心理咨询中心

202395












附件1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班级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选拔


改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河套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河院发【2020】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完善“学院—心理咨询中心—系部心理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五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中心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选拔与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基本条件

2023级新生班级含专升本新班级中应设1名班级心理委员,各宿舍设1名宿舍心理信息员。班级心理委员纳入班委成员,接受班委考核,参加班级评优、评奖。

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应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状态,拥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对心理健康教育有兴趣。

二、工作职责

(一)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1.注重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3.宣传与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提升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及时发现不良情况并及时反馈。

5.协助心理咨询中心开展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工作。

6.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7.探索提高本班学生心理素质的途径和方法,为解决班级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出谋划策。

(二)宿舍心理信息员工作职责

1.随时观察了解同学的心理动态,发现需要心理援助的学生及时上报给班级心理委员或系心理辅导站。

2.协助班级心理委员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自助能力,营造和谐融洽的宿舍氛围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断提高广大同学的心理健康水平。

3.在宿舍范围内开展朋辈心理辅导,主动帮助同学解决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心理困扰,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转介给班级心理委员、系部心理辅导教师或上报心理咨询中心。

4.积极参加学院及系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心理知识水平和助人技巧,促进自我成长。

5.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自觉保护同学的隐私,切实维护同学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三、选报要求

学生自愿报名与辅导员、班主任推荐相结合。对于已经任命的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可以根据胜任表现继续留用或者改选

将所在院系的所有班级的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及辅导员的基本信息填入2023-2024学年班级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汇总表网站下载区下载若重新选拔,在表格中备注栏填入“改选”,1015附件1心理咨询中心,电子版院系名+心理选拔汇总表”命名发送至:htxy5552@163.com,纸质版上交至行政楼B-118室心理咨询中心办公室,联系人:陈萱,联系电话:0478-891132118047809909

四、补充说明

1.学院心理咨询中心每学期将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的岗前培训、心理健康知识及其它相关技能培训。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同学颁发上岗证书。

2.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将根据工作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同学进行表彰奖励。

3.各系对各年级的心理委员和宿舍信息员要做好日常的工作督促和考察,及时撤换不合格的人员,对新选拔的人员进行工作职责和相关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将替换人员的名单及时上报心理咨询中心备案同样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按要求上报



心理咨询中心

2023年9月5日














附件2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新生适应主题团体心理辅导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入学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提升新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丰富校园生活。心理咨询中心决定开展学生团体心理辅导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团体心理辅导从心出发未来可期为主题,旨在促进我院新生尽快熟悉和适应新环境,增进同学间友谊,培养团队合作能力,更好地投入大学新生活,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行为规范和心理健康素质的协调发展。

活动方案可以围绕人际关系、增强凝聚力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生涯规划等内容进行设计。

二、活动对象

全体新入学的学含专升本新生

三、活动时间

2023年918——1031

四、活动要求

1.本活动由各院系心理辅导员、心育部成员、班级心理委员或宿舍心理信息员组织开展。

2.心理辅导员须亲自带领至少1次示范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可选拔心育部成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委员作为助手助手应具有协助团体辅导的经验其它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可由2名心理干部组成一个小组带领开展。

3.各年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至少开展1次主题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室内、户外皆可。

4.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及校心育部成员将根据院系报送的活动时间检查督导活动开展情况。

5.团体心理辅导活动要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保证活动与感悟相结合,不可为了活动而活动。

6.为提升新生主题团辅活动的质量和专业性,心理咨询中心提供示范性团体辅导方案,供团体辅导带领者参考。

五、材料报送

1.开展活动前应做好相关文案与策划工作,并按时上报9月18日前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方案(含团体契约书)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安排表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htxy5552@163.com附件院系名+新生团辅方案为标题命名如有变动,活动前3天与对心理咨询中心联系变更。

2.活动结束后待所有团体辅导活动结束后11月10日前上团体心理辅导活动记录,电子版以院系名+新生团辅活动记录为标题发送至邮箱htxy5552@163.com,并做好新闻宣传报道。

3.团体心理辅导活动方案、团体契约书及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安排表及团体心理辅导活动记录从心理咨询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填报。联系人:陈萱,联系电话:0478-891132118047809909




心理咨询中心

   2023年9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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