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开展院系心理工作自查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标准》,为更好的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开展院系心理工作自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23年3月22—3月24日
二、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对照“河套学院院系心理工作自查清单”(见附件),梳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自查清单。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交到行政楼B118,电子版发送至htxy5552@163.com,联系人吕珍,电话0478-8911321。
附件:河套学院院系心理工作自查清单
河套学院心理咨询中心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河套学院院系心理工作自查清单
院系___________ 填报人 自查时间___________
指标 |
工作任务 |
工作开展情况及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体制机制 |
1.系领导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心理健康工作汇报,部署相关工作,解决存在问题。 2.熟悉学院下发的相关制度文件,资料保存完整,可随时查阅。 3.制定本系的心理工作实施办法,有每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4.熟悉危机干预流程,能及时处理心理危机事件。每月按时上报重点关注学生和谈心谈话汇总材料。 5.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库,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有谈话记录。有重点关注学生名单及动态干预记录。 6.建立管理、考核和奖励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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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
1.心理辅导站设有专职心理辅导员,每个班有班级心理委员,每个宿舍有宿舍信息员。 2.辅导员、班主任每学期参加学院或教育平台组织的心理方面的培训,每年不少于10课时。 3.教师有监督心育部干部工作情况,每学期至少组织心育干部开2次交流会,指导心育干部开展工作。 4.支持和鼓励心育部开展各类活动并给予监督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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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 |
1.定期在系教师大会、班团会、学生干部会议等场合宣传心理咨询中心联系方式和自助助人理念。 2.心理援助方式上墙。学生工作办公室、宿舍用A4纸写明心理咨询预约方式,贴到醒目位置。 3.按时完成325心理健康宣传周,525心理健康宣传月,新生入学心理教育,新生普测和团辅,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有完整的活动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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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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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单独可以进行谈心谈话的办公室或建有“心友之家”,配套设施完善。 2.规范保存学生心理档案,实行专人专管,管理人员具有保密意识,保护学生隐私材料。 3.有学生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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