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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关于开展院系心理工作自查的通知

2023年03月22日 09:41  点击:[]

河套学院关于开展院系心理工作自查的通知

各院系: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标准》,为更好的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开展院系心理工作自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23322324

二、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对照“河套学院院系心理工作自查清单”(见附件),梳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自查清单。于2023324日下午5点前,将纸质版交到行政楼B118,电子版发送至htxy5552@163.com,联系人吕珍,电话0478-8911321


附件:河套学院院系心理工作自查清单




                         河套学院心理咨询中心

                           2023322



附件:

河套学院院系心理工作自查清单

院系___________        填报人        自查时间___________

指标

工作任务

工作开展情况及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体制机制

1.系领导每学期至少听取一次心理健康工作汇报,部署相关工作,解决存在问题。

2.熟悉学院下发的相关制度文件,资料保存完整,可随时查阅。

3.制定本系的心理工作实施办法,有每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4.熟悉危机干预流程,能及时处理心理危机事件。每月按时上报重点关注学生和谈心谈话汇总材料。

5.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库,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有谈话记录。有重点关注学生名单及动态干预记录。

6.建立管理、考核和奖励机制。



队伍建设

1.心理辅导站设有专职心理辅导员,每个班有班级心理委员,每个宿舍有宿舍信息员。

2.辅导员、班主任每学期参加学院或教育平台组织的心理方面的培训,每年不少于10课时。

3.教师有监督心育部干部工作情况,每学期至少组织心育干部开2次交流会,指导心育干部开展工作。

4.支持和鼓励心育部开展各类活动并给予监督和指导。



宣传活动

1.定期在系教师大会、班团会、学生干部会议等场合宣传心理咨询中心联系方式和自助助人理念。

2.心理援助方式上墙。学生工作办公室、宿舍用A4纸写明心理咨询预约方式,贴到醒目位置。

3.按时完成325心理健康宣传周,525心理健康宣传月,新生入学心理教育,新生普测和团辅,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有完整的活动资料。



工作条件


1.有单独可以进行谈心谈话的办公室或建有“心友之家”,配套设施完善。

2.规范保存学生心理档案,实行专人专管,管理人员具有保密意识,保护学生隐私材料。

3.有学生反馈渠道,及时处理学生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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