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区大中小学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区大中小学班主任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培训对象
全院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师生群体。
二、培训时间和内容
第2期(总第42期):2023年2月25日19:00-20:00。
三、培训内容
疫情后学生心理问题变化趋势和特点,新学期开展心理支持和干预的策略,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手段,心理问题学生的治疗和转介。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动员和组织班主任、辅导员群体按时收看第2期(总第42期),留存培训图片和资料。
2.各院系要借助公益平台“润心大讲堂”,在师生群体中广泛宣传和学习心理自助知识,重视学生的心理变化,做好开学前后的心理疏导。
3.各院系要提前做好本学期心理辅导站工作计划,利用325心理健康宣传周和525心理健康宣传月等契机,有计划的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方式,及时做好学生的谈心谈话和重点关注人群的心理干预。
4.请于3月3日前将各院系培训参与人员名单和培训照片资料、2023年心理辅导站工作计划提交到htxy5552@126.com,联系人:吕珍,电话1894734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