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重新确定2016——2017年度政府采购汽修、印刷、
车辆保险、加油、现代办公用品(耗材)定点供应商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确定2016——2017年度政府采购汽修、印刷、车辆保险、加油、现代办公用品(耗材)定点供应商通知》(巴财采购〔2016〕36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河套学院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上一条:河院办发〔2016〕26号 下一条:河院办发〔2016〕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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