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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院办发〔2016〕24号


关于转发《重新确定2016——2017年度政府采购汽修、印刷、

车辆保险、加油、现代办公用品(耗材)定点供应商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市财政局《关于重新确定2016——2017年度政府采购汽修、印刷、车辆保险、加油、现代办公用品(耗材)定点供应商通知》(巴财采购〔2016〕36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河套学院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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