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系部:
《河套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经院党委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执行。
附件:《河套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听思想政治理论课制度》
中共河套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
河套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听思政课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内党发{2013}21号)及《巴彦淖尔市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巴党发{2014}6号)精神,更好地深入思政课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解决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加快推进思政课改革,有针对性地指导思政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院思政工作的实效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目的
按照《河套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要求,院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宣传部长要每年每人到马列教学部亲自听课不少于2次即4个学时(每学期1次),每年参与马列教学部教学改革不少于2次(每学期1次),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听课,有助于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及时了解和掌握思政课教学工作进展和学生学习情况,加强对思政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现并及时解决处理教学管理、学生学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思政教学改革,强化思政教学管理,促进思政教学管理水平、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听课人员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党委宣传部长。
三、听课次数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党委宣传部长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学时,参加马列教学部教学改革活动不少于2次。
四、听课方式
在教学时间内,每月安排一名领导听课,每月内领导可采取单独随机听课或集体听课的方式。
五、听课内容
1、教师授课的基本情况,包括备课、教案、多媒体课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
2、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学生的到课率、精神面貌、课堂学习气氛等)。
3、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4、有关课程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设施等。
六、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必须在上课前10分钟进入教室,并向授课教师作示意说明。听课人员应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课堂秩序,课中不得接打电话。每次听课无特殊原因不得中途离开。
2、听课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教室设备和环境情况。听课后,应尽可能主动与师生交换意见,征询师生对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听课后,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听课记录表》,对所听课程教师教学态度、备课情况、教学方法、课堂气氛、教学效果、学生学习状况等进行评议。
4、对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课后及时与相关分管领导沟通,争取尽快妥善解决。
5、听课应尽量考虑老、中、青各层次教师的讲课情况,并应注意理论课、实践课等不同教学形式的授课情况,重点关注新开课和新任教师的课。
6、根据实际教学工作情况,可邀请其他工作人员、相关学科教师代表一起听课。
七、听课管理
听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及抓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中共河套学院委员会
2015年5月6日
河套学院2015年党委书记、副书记听课安排
月份
| 听课人
| 听课部系
| 听课签到
| 授课教师
| 授课题目
| 3月
| 王贵印
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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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
| 赛音德力根
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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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
| 刘俊芳
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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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
| 宋启超
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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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
| 王贵印
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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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
| 赛音德力根
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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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
| 刘俊芳
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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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
| 宋启超
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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