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宣讲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
按照内蒙古教育厅《关于继续开展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巡回宣讲活动的通知》内教校安函[2019]15号文件精神,由教育厅委派专职消防培训宣讲团为我院各系部、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宣讲培训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消防安全宣讲培训的目的
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灭火技能和日常管理水平;使广大师生员工掌握火灾预防及初期灭火知识,提高逃生能力;推动学校加快微型消防站建设,提高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二、消防安全宣讲培训的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
法》;
(二)校园消防重点区域火灾预防;
(三)学校火灾事故处置;
(四)安全逃生和自救知识;
(五)校园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及运用。
三、消防安全宣讲培训的主要对象
(一)各系部、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消防安全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消防员。
(二)后勤、图书馆、实验室、食堂管理人员及厨师长、宿
舍管理员。
(三)教师、辅导员、学生义务消防员、大一新生。
四、消防安全宣讲培训的方式和时间、地点,宣讲活动由保卫处统一安排,综合考虑师生人数,联合专业培训机构,宣讲培训活动从9月9日开始到12日结束,每日下午16:30在一号、八号教学楼报告厅同时开展。
五、工作要求
各系部、图书馆、后勤服务中心要把宣讲培训活动纳入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合理安排时间,按照附件(消防安全宣讲培训安排表)要求,组织师生准时入场,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使所有参训对象全覆盖参加培训。同时,以宣讲培训为契机,全面推进学校消防站建设,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教育进军训、进课堂、进选修课。宣讲培训活动负责人:刘富魁、李彦锋,联系电话:13847899960、15849899992
附件:消防安全宣讲培训安排表
河套学院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