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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15年部队“直招士官”及征兵工作的通知

2015年04月01日 16:47  点击:[]

关于组织做好2015年部队

“直招士官”及征兵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2015年国家有关部队“直招士官”及征兵工作要求,为组织做好我学院2015年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直招士官征集对象为应届毕业生。义务兵征集对象为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

2、直招士官专业包括(机电一体化技术、护理、畜牧兽医、道路桥梁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汽车维修与运用、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二、政治条件

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执行。

三、年龄条件

男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至22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

女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放宽至20周岁;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2岁。

四、身体条件

按照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中基本条件为:

1.男生: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110)kg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左∕右眼视力不低于4.5∕4.6。

血液、肝功、尿检、外科、内科等符合征兵体检标准。

2.女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优抚政策

1.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兵役者,国家给予其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2.义务兵入伍后,其家庭享受优待金,年优待金标准按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家庭具体优待金金额由家庭所在当地民政部门确定。

3.服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公务员或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处罚规定

经过兵役登记的预征青年接到当地兵役机关的通知后,应自觉按时上站体检,凡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人和事,一经发现,情节严重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惩处。

七、报名办法

1.请各系(部)从即日起,通过学生干部会议、班会、主题活动等形式,把2015年部队“直招士官”及征兵有关精神、政策通知到学生。有志于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学生登陆“学信网”征兵平台及大学生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

2.时间安排:直招士官于4月5日前到保卫处(103办公室)报名登记。义务兵即日起开始网报,网报成功后到保卫处登记。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