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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河套学院图书馆专业馆员制度

河套学院图书馆专业馆员制度

(试行)

为了切实加强图书馆专业馆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专业馆员学科专业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专业馆员聘任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通知》(教高【2015】14号)第三章第十一条之规定,专业馆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一定学科专业背景,能够为学科专业建设或部门业务工作提供专业信息服务者,可聘任为专业馆员。

2.专业馆员聘任办法:专业馆员实行一年一聘,能上能下制度。凡符合专业馆员任职学历或职称条件,且能够履行专业馆员职责,达到“学时制”和“小时制日志化”工作量绩效考核同级次标准,由咨询与用户教育部提名,报馆务会研究决定,可聘任或续聘为同级次专业馆员。

3.专业馆员应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专业馆员须依据本人研究领域和工作实际确定研究方向,确定对口服务系部,同时完成岗位“小时制日志化”绩效工作量。

2)专业馆员负责与系部老师定期交流文献资源利用情况,广泛的听取来自一线教学、科研人员的意见,经常开展需求调研,每半年向采编与信息化部报送至少1次需求信息,为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的采购、利用提供参考。

3)专业馆员须及时掌握服务系部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信息,及时掌握重点学科、专业和特色专业前沿发展动态、最新成果、资源出版动态,履行学科专业建设图书资源保障研究职责。须向采编与信息化部报送学科专业建设图书资源保障年度报告。

4)专业馆员应当积极开展图书馆馆藏文献研究,注重文献使用价值和收藏价值的提升,须向地方与特色文献部提出特色文献建设意见。

5)专业馆员需与系部保持密切友好关系,掌握服务对象需求,及时传递图书馆各类资源、各项服务的更新动态,每年最少完成2次向服务系部师生推荐图书馆资源的任务。

6)专业馆员须为其服务部门和系部负责人、学科和专业带头人、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等重点用户提供代查、代借、代复制等服务。

7)专业馆员须履行用户咨询服务职责。通过电话、电子邮件、QQ群、微信平台、当面咨询等方式搭建与本学科师生互动的平台,为师生提供日常咨询与科研课题检索服务。

8)专业馆员应当充分利用图书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平台,负责搜集、整理对口系部相关专业的网络信息资源,并在智慧图书馆LSP系统上建立及维护“院系导航”内的系部相关资料。

9)专业馆员应当履行用户教育和科研职责。完成专题讲座、参考咨询服务、科研工作量,破解图书馆管理、服务工作难题。

10)专业馆员应当履行整理学科网络资源,编制学科索引;制作学科专业资源指南, 撰写学科专业文献资源评价,编写文献综述;建立重点专业、特色专业资源导航系统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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