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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套学院纪委委员工作职责》等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3-12-11 10:38 阅读:


学院各党委(党总支):

现将《河套学院纪委委员工作职责》《河套学院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河套学院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套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河套学院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带头落实党中央和上级纪委监委的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学院党委、纪委的决议和决定。

二、发挥个人在纪委集体领导中的作用,按时参加学院纪委会议,研究纪委工作。参加讨论纪委的重大事项、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文件制度等工作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事项表决时要严肃、认真、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表决权。

三、按照纪委委员工作分工,定期下沉所联系部门、院系,及时向所在部门、院系和所联系部门、院系传达学院纪委会的决议、决定和上级纪委监委的有关指示精神。

四、及时了解所联系部门、院系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等情况,加强对联系部门、院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对师生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院纪委反馈,为学院纪委研究工作和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刻苦钻研业务,熟悉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六、参与学院纪委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重要事项及活动,参加有关信访、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等。

七、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工作中属于保密的相关事项和内容。

八、完成学院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河套学院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学院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在学院纪委和本级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院系的纪律检查工作,并指导各党支部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本级党委(党总支)的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学院党委各项决定等情况,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二、监督检查本级党委(党总支)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特别是班子成员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参加本级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并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民主集中制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四、协助本级党委(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规章制度,开展政治生态调查,做好重要事项及时报告等工作,推进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五、协助本级党委(党总支)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本级的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六、维护本级党委(党总支)党员的民主权利,及时收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上级反映。

七、根据学院纪委的工作安排,参加对党员违纪案件的查处。

八、考察了解被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给予教育和帮助,协助学院纪委做好关爱回访工作。

九、完成学院党委、纪委和本级党委(党总支)交办的各项工作,定期向学院纪委汇报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河套学院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学院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支部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本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好监督工作。

二、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本支部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三、监督检查支部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情况。

四、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反映本支部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五、维护本支部党员的民主权利,及时收集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向上级反映。

六、 对本支部受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帮助。协助学院纪委做好关爱回访工作。

七、完成上级党组织、学院纪委和本支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学院纪委汇报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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