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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套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年04月03日 12:08  点击:[]

 

   各部门、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现将《河套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河套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河套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教育厅、巴彦淖尔市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内教电传﹝2020﹞1号)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防范疫情在学院内的传播,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控工作机制     

(一)成立河套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贵印  赛音德力根

副组长:杨生柱  石文清 

  员:宋文忠  宋启超        

各部门、各系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公室,         主任:扈勇(兼)。负责统一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10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党委书记王贵印,党委副书记、院长赛音德力根牵头,党政办公室负责,各单位配合

2.宣传教育组: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宋启超牵头,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后勤服务中心、网络中心负责,各单位配合。

3.学生工作组:党委委员、团委书记学生处处长王敏牵头,学生处、教务处、团委负责,各单位配合。

4.教师工作组: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宋文忠牵头,组织部、教务处、人事处、工会负责,各单位配合。

5.心理咨询组:党委副书记杨生柱牵头,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各单位配合。

6.安全保卫组:党委委员、副校长石文清牵头,保卫处负责,各单位配合。

7.后勤保障组:党委副书记杨生柱牵头,后勤服务中心、总务处、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各单位配合。

8.医疗防治组:党委委员、副校长石文清牵头,总务处、校医室负责,各单位配合。

9.北校区工作组:党委委员、副校长石文清牵头,继续教育学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人负责,各单位配合。

10.督查指导组: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徐英牵头,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各单位配合。

二、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部门、各系部,下同)要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作为学院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学习、传达、落实上级和学院党委有关决策部署,动员全校师生群防群治,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河套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用,及时研究处理我院防控工作重大问题,有效利用学院人财物各种资源,确保国家和自治区、市委关于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我院全面、精准落地落实,坚决打赢我院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是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学院统一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所属单位管理责任,统一协调落实防控工作,依法依规有序管控,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切实落实学院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要启动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等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指导各单位做好防控相关工作。

三、建立防控责任体系,形成联防联动机制

(四)建立防控责任体系。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院领导小组决策的具体落实和校内外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宣传教育组负责做好有关疫情防控政策、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控、舆情发布工作。学生工作组牵头,动态了解学生的相关情况,负责学生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后勤保障组牵头,负责购置配备必要的疫情防控设备、用品,做好校园内疫情防控及各类场所消毒工作。医疗防治组负责领导校医室对防疫业务进行指导并开展相关工作。安全保卫组负责校园门禁管理,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教师工作组负责了解掌握教职员工的相关情况,做好教学工作的计划安排。心理咨询组负责做好生心理疏导工作,及时回应师生所关切的问题。北校区工作组负责做好北校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北校区师生的生命安全。督查指导组负责做好督查督办指导工作。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学院各项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重点做好本单位的师生管理工作,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各单位负责本部门防控工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相关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人员台账管理制度,全面准确本单位人员动态信息和健康状况。

(五)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在疫情防控期内,各单位必须在学院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学院与各单位相互响应、相互支持、相互补台的联防联动机制。各单位要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密切关注师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的防控工作,全力救治患者,有效处置疫情。严格控制师生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的原则,加强对假期学生集体活动的管理,特别是进行集中实习实训学生的管理。严禁学校和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

四、落实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

(六)开学时间。关于2019—2020 学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的要求,学生一律不得3月1日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和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教务处、各系部要对假期学生自主学习作出具体安排。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做好教学计划变更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处、教务处、各系部)

(七)加强学生管理。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和健康状况,要面向离校学生,要分类做好应对方案,制定严谨周密的防控方案,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已离校的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并按照所在地相关要求,妥善采取防护措施,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主动关爱学生,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和农村、牧区等边远地区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和相关预防措施。加强寒假期间对学生自主学习、思想教育、心理健康的指导。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做好监测设备准备、隔离空间预备、开学师生返校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处、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各单位)

(八)加强教职工管理。各单位要了解和掌握教职工假期去向信息,所有外出教职工不得在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前返回临河,返回临河后要向本单位负责人及时报告行程和健康状况。对外籍教师要进行详细排查,及时了解假期滞留、返校行程等详细信息,通过有效手段,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组织部、人事处、办公室、各单位) 

(九)强化环境卫生条件改善。各部门、各系部要在总务处的指导下,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科学开展消毒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责任单位: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各单位)

(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中央、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教育引导师生积极配合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师生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护知识,推广防控经验,编制发布简单易操作的预防手册,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和防范意识。各单位要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段和节点,做好家校对接,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开学后,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引导师生理性对待疫情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强化网络舆情监管。(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学生处、团委、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各单位)

(十一)做好开学后预防工作。假期结束后,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师生晨检制度,每天上午 9 点前组织对师生进行体温测量,并于当日上午 12 点前将测量结果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温超过 37.5 摄氏度的师生,及时送至校医院或定点医院进行筛查和治疗。建立健全师生因病缺勤追踪问询制度,各单位要查明缺勤原因。

(责任单位:总务处、人事处、各单位)

(十二)建立疫情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的人员,应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第一时间取得专业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实施患者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立即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处置,严防疫情传播,同时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引导,营造家校共同防控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单位)

四、及时掌握动态,准确报送信息

(十三)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忠于职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须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建立疫情信息员联络制度,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确保报告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严禁晚报瞒报漏报。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综合科。各单位的负责人和联络员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并统计好本单位的师生工作生活及外出情况,于每日下午4点前把相关情况汇报给本部门负责人,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把相关情况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联系方式:手机 18647870059QQ  583198951)(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学生处、各单位)

面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加快蔓延的严峻形势,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要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守好“责任田”、管好“一校人”,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工作,全面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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