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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修订)

 

河套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修订)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院发展的生命线。教学各主要环节质量的提高是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有力支撑,教学各主要环节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的准备、组织、实施与考核。为了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规范各教学环节的工作,保证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河套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试行)》(河院发〔2018〕55号)文件规定,制定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一、理论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一)备课

备课是教学前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圆满完成课堂教学任务的基本保证,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1.研读课程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标。研读拟开课程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了解学生所在专业特点,明确本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教学大纲须按照《河套学院教学大纲(课程标准)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审核,认真研读课程教学大纲,明确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平行课程、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框架及每一章节的教学重点、难点。

2.选择课程教材,钻研教学内容。教材选用要符合《河套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要选用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精品教材、规划教材,确保新版优秀教材进课堂。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课程教材须选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掌握教材的内在逻辑关系和结构体系,准确理解和掌握有关理论、概念。广泛阅读有关文献和教学参考书,努力做到教学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

3.编写授课计划,明确教学进度。根据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及要求,编写授课计划,科学划分教学时数,合理安排教学进程。学期内授课计划规定教学时间为16周(新生入学学期为14周)。教师应在第一次课将学期授课计划的主要内容告知学生,以便学生了解教学进度、内容重点及要求。

4.编写教案,进行课堂教学设计。教师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按照《河套学院教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撰写教案,内容要体现教科研成果,反映学科前沿动态。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等重大问题上,必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教学内容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内容必须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上来。要认真分析研究教学对象,掌握学生在知识、技能、学习难点、接受能力、学习态度及学习方法等方面的差异,分析学生在学习方面存在的问题,将时代的、社会的正能量内容引入课堂,对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给予正确引导。教案要明确每次课的教学目标、主要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科学合理的课堂教学设计,明确施教过程、步骤,考核要求,重点难点的解决方法等。每位教师的每门课程在开课时都须备有完整的教案。

5.教师上课前必须做好教学设备、教具等各项教学准备工作,使教学用具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6.承担共同课程的教师由所在教研室定期组织集体备课,有课程组的课程应以课程组形式进行集体备课,加强集体研究,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每学期集体备课次数不少于两次。

(二)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和中心环节,教师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要求,向学生系统地传授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课堂教学实行主讲教师负责制。

1.主讲教师资格

主讲教师需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能够独立承担教学工作。新教师须参加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2.教学态度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杜绝庸俗、不健康的内容进入课堂。

2)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遵守职业操守,认真对待每一堂课,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上课时应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言谈得体,举止文明,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自觉遵守教学纪律,站立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调停课。上课时不接听电话、吸烟、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不进行任何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3.课堂教学实施

1)教师在上第一次课时,以适当的方式作自我介绍,增进师生之间的了解。教师应简要介绍本门课程的性质、概况、考核方式,并为学生提供适当的参考文献目录。

2)教学文件齐备,包括教学大纲、教材(参考资料)、教案、授课计划、学生学习过程评价表等。

3)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注重课程的基本内容,把握课程结构层次,并注重扩展更新教学内容,适时介绍本学科的最新研究动态;准确把握课程教学的重点、难点和深度、广度;讲授过程中基本概念要清楚、正确,重点突出,难点处理得当,思路清晰,循序渐进,深入浅出,层次分明,详略得当,理论联系实际。不允许散布违背党路线方针政策和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允许发表带有违反政治纪律、带有个人消极情绪和牢骚的观点。

4)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任课教师应根据各章节的具体内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以学生为主体,教学方法要灵活多样,注重启发式、探究式、问题式、研讨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的使用,切忌注入式和“满堂灌”,力戒平铺直叙、照本宣科,加强课堂教学互动,积极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指定一定的自学内容和课外参考资料,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灵活使用多媒体课件、语音室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辅助教学。

5)教师上课要口齿清晰,板书规范,进度适中,用普通话教学。

6)任课教师要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要求严格控制教学进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教学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浮动控制在2学时。

7)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严格执行《河套学院教学过程考核实施方案》,实行过程考核占50%,期末考核占50%的考核方式,强调对学生学习过程中学习状况和阶段性学习成果多方面、多形式、分阶段的考核。平时成绩评定形式多样化,将学生出勤、课堂表现、课程作业、小组讨论、案例分析、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问卷调查、社会实践、作品设计、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情况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主要评定依据。平时成绩考核过程详细记录在学生学习过程评价表里。

8)任课教师要认真填写教室日志,负责课堂纪律,严格学生管理,并按照《河套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将出勤情况与课程考核成绩挂钩。

9)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及时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要求与建议,改进教学方法,力求教与学两个方面协调一致,提高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度。

4.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认真进行教学总结,包括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材质量及应用情况、教学中的经验和体会、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三)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教师检查教学效果,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指导学生自学,改进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实施因材施教的重要教学环节。

1.辅导答疑一般由主讲教师负责,每学期初进行辅导答疑安排,开学后第一周提交至系部,确定辅导答疑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并告知学生。

2.教师要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前的准备工作。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存在的疑难问题、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辅导,注意启发学生思维,开拓思路,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辅导答疑应根据课程教学内容的难易程度来安排,一般不占用课堂教学时间。教师要针对学生学习中带有共性的问题,面对全班学生集体辅导,也可针对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个别辅导。要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指导学生制定自学计划,掌握学习规律,合理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并指导学生如何阅读教材、参考书及如何查阅文献资料。

4.每门课程辅导答疑次数和答疑方式可根据课程学时以及教学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可集中辅导,也可通过微信、QQ以及网络教学平台等多种方式进行辅导答疑。原则上每两周面对面辅导答疑次数至少一次。

5.每次辅导答疑都要做好记录,作为教学检查资料交系部存档。教师要记载辅导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便积累经验,不断改进教学。在辅导答疑中发现学生的某些思想问题,教师应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系部要检查教师对学生的辅导答疑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考核教师教学工作的内容之一。

6.考试前不得组织辅导答疑,严禁辅导答疑时向学生暗示考题或列出复习提纲。

(四)课外作业

课外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续,是促使学生进一步理解、巩固所学知识,培养独立思考和应用知识能力的重要环节。

1)布置作业。任课教师在实施教学过程中,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从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出发,科学地、有计划地布置作业。作业应有明确的目的和要求,深度、广度适当,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培养学生掌握正确的思维方法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两周至少布置一次作业,规定学生完成作业时间。

2)批改作业。任课教师批改作业要及时、认真、严格,作业一般应全部批改,对于少数作业量大或学生人数超过 100 人的课程 , 可适当减少批改量,但每次不得少于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不批改的作业应要求学生互查或自查。批改作业时,要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对错误之处要督促学生进行纠正,对优秀的或有创见的作业应向其他学生推荐,引导学生互相探讨和学习,对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共性错误,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讲解或更正。

3)教师要督促学生按时完成作业。对不按时和不认真完成作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可适当降低平时成绩,对不合格的或发现抄袭的作业,要退回重做。对无故缺交作业量累计超过规定1/3的学生,作业成绩记为零分。

(五)课程考核

1.凡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所有课程任务结束后都要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分考试、考查两种,可采取笔试、口试、笔试口试结合及开卷、闭卷和实际操作等方式检查学生的学习效果。考试课程在期末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严格执行《河套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考试各环节的管理。考查课程在教学任务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的具体时间由系部安排。

2.考试命题应以课程考试大纲为依据,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涵盖课程的基本内容,重点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掌握情况,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中要有不低于20%的具有提高性、综合性、应用性的内容,客观性试题(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等)不超过40%。试卷命题按100分钟确定题量,要综合考虑试题难度、题量大小,做到难易适度、题量适当。命题方式包括试卷库抽题、教研室命题、任课教师命题、他人命题等。每门课程结业时须编制A、B两套试题,两套试题内容重复率不超过10%,其难易程度、题目类型和题量基本一致。

3.加强试卷库建设工作,各门课程都应建立试卷库。试卷库中试题的重复率不得高于30%。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实行教考分离,部分课程可以聘请校外专家命题。在同一学期内,凡学分、课时、教学大纲、教材相同的课程,其考试均使用同一试卷并在同一时间进行,其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具体要求须一致。

4.考试试题必须由教研室主任和系部负责人按课程考试大纲和命题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存入试卷库,从试卷库里随机抽取试题进行考试。

5.试卷一律采用规定的样式,于考试前两周由学院文印室统一进行印制。试卷印制结束后,由系部指定专人于考试前一天到文印室领取试卷,并进行分卷密封,存放在专用的带锁文件柜中。电子试卷由专机保存,专人保管,该台电脑不得连接互联网。命题教师、试卷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等与试卷接触的相关人员认真履行保密职责,教务处、系部教学管理人员监督印刷部门做好废卷、制版等材料的清理销毁工作。

6.在复习期间,教师不许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重点,不得泄露考题,考试中不得给学生任何暗示,否则将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7.监考教师须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按规定清理考场。在考场内须站立监考,不得吸烟、看书报、聊天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及时制止,对考场违纪情况如实记录。监考教师按要求填写《河套学院考场情况记录单》,核对试卷数量,将试卷中标明考生基本信息的卷头部分对齐,按学号顺序进行排序后送交系部考务办,填写《河套学院试卷交接记录表》,考试工作人员密封试卷卷头学生信息并进行装订。

8.卷评阅要集中时间、统一地点,采用流水判卷的方式,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及标准进行。试卷评阅结束后,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成绩评定要求进行课程成绩总评,对试卷进行综合分析,并按要求及时登录成绩、打印学生成绩单。系部在评卷结束后对命题的质量(如试卷的覆盖面、题型、题量、难易程度等)和评卷质量进行总体分析,撰写评卷工作总结和试题评价报告。

9.课程考核不及格者,本科生重修,随同下一届本科生参加同一门课程的期末考试,同一门课程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重修次数不限。专科生补考,时间安排在下一学期开学后第三周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试题采用期末考试未用试题中的另一套。

二、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观察分析现象,认识事物规律,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与理论教学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实习(教育见习、教育实习、专业见习、毕业实习、顶岗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劳动、军事技能训练等主要环节。

(一)实验(实训)

实验(实训)教学应以学生自己动手操作为主,应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实训)项目的比例,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达到90%以上,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按照《河套学院本科实验教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1.教学文件。有完善的实验(实训)教学大纲,并符合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实际情况,切实可行。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统编教材或自编的实验(实训)指导书。教案、讲稿齐全,内容明确,重点突出。编写授课计划,并有实验(实训)课程表或实验(实训)安排表。

2.教学准备

1)所有课程必须指定实验指导教师,原则上理论课教师为该课程的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协助指导。如需实验技术人员担任实验课教师的,必须具备实验指导能力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对首次上岗的实验教师,实验室应组织评议小组对实验教师的试讲试做情况进行评议,通过者方可允许带教实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要在有关技术人员的配合下,认真准备实验(实训),预先试做。

2)为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的顺利、安全开展,每次实验(实训)前都要检查仪器、设备和相关材料的准备情况,确保实验(实训)仪器设备状态完好,实验(实训)材料齐备;实验(实训)室清洁、卫生,无影响实验(实训)的因素,通风、照明、温控等设备完好,水、电、气布置合理、规范、安全,防火、防盗等基本设备齐全,安全措施好。

3)实验(实训)分组方式及分组人数合理。

4)指导教师和相关技术人员要检查学生实验(实训)准备的情况,向学生提出有关实验(实训)的问题,学生准备充分后方能开始实验(实训)

3.实验(实训)教学过程

1)教师要严格按课程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减少、变更实验(实训)项目或实验(实训)内容和课时。

2)教师要在学生实验(实训)之前讲清楚实验(实训)的目的、内容、原理、要求、操作规程、考核标准和方式、注意事项等。

3)实验(实训)过程中加强检查指导,观察、记录和评定学生操作情况,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实训)规则,对实验(实训)中不严肃认真,违反操作规程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不接受者可令其停止实验(实训)。培养学生严肃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正确使用各种仪器和设备,观察、测量、处理实验数据,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4)教师认真填写实验(实训)工作记录本、教室日志、设备使用记录表等。

5)实验(实训)结束后,学生应提交实验(实训)报告,教师对报告进行认真批改,对不符合要求或抄袭他人的报告,应退回重做。根据学生完成实验(实训)的情况(包括实验仪器操作使用技能的掌握、实验方法的运用、实验过程的顺利程度等)、实验(实训)报告的质量和学习态度综合评定成绩。

(二)实习

实习是检查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要求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按照《河套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1.准备工作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编写实习指导书,明确学生实习任务。

2)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要求,每个专业至少建立五个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

3)成立各专业实习指导小组,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熟悉实习工作,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一般按6—10名学生配备一名指导教师。

4)实习学生离校前,系部须召开实习动员大会,明确指导教师职责,明确学生实习任务、目标、要求和相关注意事项,并进行纪律、安全和保密教育。

5)实习前,指导教师应告知学生实习报告撰写的内容与要求。

2.实习指导

1)对集中实习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要在现场指导学生;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要定期巡回检查并通过建立班级QQ群、微信群及网络平台与学生保持联系。

2)实习指导教师要坚守岗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严格要求学生,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与安全,引导学生面向生产实际、面向一线,做好指导记录和总结,并注意启发思考,培养实践能力。

3)实习指导教师须妥善处理与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派的相关人员的关系,配合实习单位检查与指导完成实习计划规定的实习任务。

4)严格管理学生,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应及时向所在系部请示报告,以便作出妥善处理。

5)做好实习总结、实习鉴定工作以及配合实习单位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3.学生实习要求

1)在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和指导教师指导下,按照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完成规定的实习内容和实习任务,严格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管理和安全制度,遵守操作规程要求,不擅离实习岗位。

2)实习结束后,及时对实习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认真撰写实习报告并按规定时间上交。

3)每位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学生守则,维护集体荣誉,发扬互助友爱和虚心求学的精神。

4)分散实习的学生,离校前应与学校签署协议,自己对在校外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4.实习考核

1)考核由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共同进行。

2)实习成绩应结合实习期间的表现、态度、遵守纪律、实习报告等方面综合评定。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准予毕业。

(三)毕业论文(设计)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实行院、系部两级管理体制。教务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各系部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负责统筹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答辩进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河套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修订)》。

2.选题要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能够结合社会实际和生产实际,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不得跨专业选题,应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原则上为一生一题。

3.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工作责任心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为保证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文科类每位教师指导论文(设计)一般不超过6篇,理工类每位教师指导论文(设计)一般不超过5篇,艺术类每位教师指导论文(设计)一般不超过4篇。

4.指导教师应坚持教书育人原则,始终把培养人才放在首位。要严格要求,经常检查督促,注意培养学生勤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加强诚信教育,杜绝学生论文抄袭行为。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成绩与答辩成绩共同组成。其中指导教师评阅成绩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40%,答辩成绩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60%。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可申请随下一年级重新选题补做毕业论文(设计)并答辩。

(四)劳动

劳动是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每位学生都应自觉、积极地参加劳动,在劳动中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集体观念,养成劳动习惯和爱劳动的品德,了解和掌握劳动的知识和技能。班主任、辅导员根据劳动时的态度、表现及同学间团队合作精神进行考核。

(五)军事技能训练

军事技能训练是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主要是培养学生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增强国防意识和组织纪律性。对学生进行队列队形、内务整理等军事训练,原则上不能免修,不合格的学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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