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综合表现良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系根据河套学院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开展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为切实做好我系2018级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精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系根据《河套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明确资助工作操作流程,开展新生贫困学生认定工作。
关于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首先我系成立以徐康宁主任为组长,辛锐副主任为副组长,团学科科长、专职辅导员、全体班主任、为组员的系资助认定小组,依据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本班前五名,在校期间无违纪受处分记录,无重修、补考科目以及2017—2018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评选出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
关于2018级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我系首先组织系领导、团学科科长、专职辅导员及各班班主任河套学院贫困生认定办法,确保熟悉整体认定办法,为班级讲述清楚贫困申请条件与规则,着重学习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流程,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认定程序执行。
根据学生提交的《河套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及各项贫困证明材料,我系各班级成立以各班班主任为组长,不少于班级总人数20%的学生代表为组员的民主评议小组,对提交贫困证明的同学结合其具体家庭经济情况与个人健康状况以及其他特殊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同学。
此外,我系成立贫困认定小组,徐康宁主任为组长,辛锐副主任为副组长,团学科科长、专职辅导员、全体班主任、组员。9月17日,系部认定工作小组再次审核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对贫困生资料,严格把关,组长、副组长认真查看每一份学生贫困证明材料,发现问题并及时更正,确保工作流程民主公正,确保每一位贫困生的资料真实无误。
最后,我系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班级、系部民主评议的原则,根据学院资助中心的要求,完成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确定6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和64名同学为助学金资助对象,按规定程序公示三天,9月21日——9月26日,无异议,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