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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关于对2019年度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2日 12:06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相关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6号)、《关于对2019年度国家和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2﹞26号)精神,为扎实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整体水平,学院决定对2019年度自治区级一流本科建设点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农学、动物科学、护理学、财务管理四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

二、评价内容

对标《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信息采集表》,相关专业需聚焦2019年12月专业获批以来所取得的新增项目或实质性新进展,开展建设成效评价,建设成效评价包括专业建设总体目标及进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建设经费的投入及使用、存在的问题、对策与建议等核心内容。

三、工作安排

(一)院系自查(5月12日—5月30日)。相关院系组织本院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对标对表一流专业建设内涵要求,按照建设成效评价内容开展自我评价,并填写《河套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yjwcjwk@163.com。

(二)学院复查(5月31日—6月9日)。相关专业的专业带头人全面总结和梳理2019年12月以来专业建设成效和优势特色,进行现场交流汇报。学院组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根据交流汇报情况和相关支撑材料,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情况进行复查。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重点复查一流本科专业的整体建设水平及主要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举措与成效,主要包括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教师发展与教研室、实验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课程建设、教材资源开发、实验与实践教学平台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毕业生升学就业情况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专业建设关键环节;新增标志性成果;专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建设规划等内容,分析研判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成绩亮点和存在问题,并出具复查意见。

四、汇报交流时间、地点、参会人员

(一)时间:6月8日下午2:30分

(二)地点:行政楼C209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委员,农学、动物科学、护理学、财务管理、农业水利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所在院系的系主任、分管教学副主任、专业带头人,教务处相关人员。

(四)汇报交流安排表

序号

一流本科专业

汇报人

备注

1

农学

李亚珍


2

动物科学

马惠茹


3

护理学

王艳


4

财务管理

王海燕


说明:若专业负责人不是申报时原专业带头人,请院系出具更换负责人申请。

五、相关要求

1.建设成效评价是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2.相关专业带头人对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信息采集表,充分挖掘和凝练建设成效与成果,对专业建设总体目标及进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建设经费的投入及使用等内容进行梳理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举措和对策,并制作PPT课件进行交流汇报,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3.相关专业带头人根据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提出的复查意见,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教务处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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