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填报2023年度处级领导干部
廉政档案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廉政档案管理质效,学院纪委特组织开展2023年度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具体工作由纪委办公室牵头负责,请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积极配合完成。现将2023年度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填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的对象
学院党委管辖范围内的现任处级领导干部。
二、信息采集具体工作安排
(一)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提供2023年度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记录表;处级领导干部因涉及在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以及其他方面移交、转办和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的相关材料;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工作中涉及处级领导干部的有关材料;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并对所有收集的廉政档案材料按一人一档、统一格式、统一标准原则进行严格审核、归档,做好补充更新工作。
(二)组织部负责提供2023年度处级领导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新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处级领导干部如有因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受到处理的情况材料;处级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材料。
(三)各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所管辖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认真填报2023年度《河套学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见附件)。
(四)处级领导干部在2023年度如有受党政纪处分(处理)的,由做出处分(处理)决定部门提供相关会议纪要、受处分(处理)决定书。
三、廉政档案填报和报送要求:
(一)处级领导干部填写廉政档案是一项政治工作,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瞒报、谎报、漏报、不报。
(二)廉政档案材料由各党委(党总支)统一组织报送。
(三)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院纪委办公室(行政楼B309)。联系电话:8418920 联系人:王桂梅
附件:河套学院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
河套学院纪委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