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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关于做好2022级新生心理健康关照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2年08月25日 10:15  点击:[]


各院系: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做好新生心理健康关照与服务,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有效掌握新生心理健康状况,尽早做好心理健康咨询与危机干预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的有效途径,是确保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分层分类有效推进的良好举措。请各院系配合心理咨询中心开展2022级新生心理健康关照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2级全体新生。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入学心理健康教育。制定新生入学指南,及时推送给学生。可以针对新生入学适应、人际交往、压力应对、职业规划、恋爱关系、兴趣开发、时间规划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讲座、班团会、户外活动、研讨会,发放心理健康宣传手册(电子版)等,引导学生正确看待生活事件和压力,积极主动适应和规划大学生活。

2.普遍开展新生谈心谈话。班主任、辅导员应在入学第一个月对所在班级学生进行全面了解,包括家庭经济状况、个性特点、过往经历、人际交往、是否有身心疾病史等,尤其了解生活中是否发生重大事件、丧失或变故及学生的应对方式等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上报。


3.组织选拔心育部成员和班级心理委员。各院系、各班级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选拔心育部成员和班级心理委员,把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志愿为同学服务的优秀学生遴选出来,充实到院系心理辅导站、学生会心育部和班委中,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见附件1

4.做好重点人群的心理关照。对存在心理困境,如患有明显心理疾病、心理障碍和心理不适的学生,尤其有精神类疾病史的学生应及时报备心理咨询中心,并密切关注其心理状态及变化,在尊重学生隐私和保密的情况下,引导积极就医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和治疗努力消除学生对心理疾病的病耻感

5.做好新生团体辅导活动。各院系开展以“走进新生活·助力新成长”为主题的新生团体辅导活动,旨在助力新生,帮助他们建立良好人际关系,增强班级凝聚力,培育健康积极心态,积极适应大学校园学习和生活。

6.认真组织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开展心理健康普测,是全面了解学生适应情况和心理健康状况的重要途径,也是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依据。各院系要积极做好宣传与动员工作,努力消除学生对心理健康普测的疑虑和误解,全力配合学院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普测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院系要发挥心理辅导站的组织优势,主动谋划、积极推进,将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对新生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2.普遍关怀,重点关注。在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的同时,对重点人群进行重点关注,并逐个排查,建立健全心理档案,对于精神类疾病且正在治疗中的学生应及时上报心理咨询中心备案,各院系应做到专人监管,避免因心理问题导致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3.遵循保密原则。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遵循保密原则,学生心理档案要由院系心理辅导站专人管理,注意保护学生隐私,杜绝信息泄露。

4.


附件1:关于做好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河套学院心理咨询中心

2022825












关于做好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院系

为贯彻落实《河套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河院发【20209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完善学院心理咨询中心系部心理辅导站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五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体系,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中心决定开展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选拔与任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基本条件

2022级新生班级中应设1名班级心理委员,各宿舍设1名宿舍心理信息员。班级心理委员纳入班委成员,接受班委考核,参加班级评优、评奖。

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应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状态,拥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对心理健康教育有兴趣且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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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

1.注重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3.宣传与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4.提升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及时发现不良情况并及时反馈。

5.协助心理咨询中心开展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调查工作。

6.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7.探索提高本班学生心理素质的途径和方法,为解决班级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出谋划策。

(二)宿舍心理信息员工作职责

1.随时观察了解同学的心理动态,发现需要心理援助的学生及时上报给班级心理委员或系心理辅导站

2.协助班级心理委员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自助能力,营造和谐融洽的宿舍氛围和良好的人际关系,不断提高广大同学的心理健康水平

3.在宿舍范围内开展朋辈心理辅导,主动帮助同学解决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心理困扰,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转介给班级心理委员、系部心理辅导教师或上报心理咨询中心

4.积极参加学院及系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心理知识水平和助人技巧,促进自我成长

5.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自觉保护同学的隐私,切实维护同学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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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报要求

学生自愿报名与辅导员、班主任推荐相结合。对于已经任命的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信息员,可以根据胜任表现继续留用或者改选。各系部于920将汇总表(请到网站下载表格)上报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电子版发送至:htxy5552@163.com,纸质版上交至行政楼B-118联系人:吕珍,联系电话:0478-8911321

四、补充说明

1.学院心理咨询中心每学期将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宿舍信息员的岗前培训、心理健康知识及其它相关技能培训。对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同学颁发上岗证书。

2.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将根据工作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同学进行表彰奖励。

3.各系对各年级的心理委员和宿舍信息员要做好日常的工作督促和考察,及时撤换不合格的人员,对新选拔的人员进行工作职责和相关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将替换人员的名单及时上报心理咨询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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