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物价上涨而出现的生活困难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教【2014】200号)文件精神,学院现下发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专项资金。此次临时价格补贴政策为2013年6月起到2013年9月,补助期限4个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合计每人补贴134元。评选范围:2011级、2012级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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