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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早日成才,报效祖国,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河套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河院发〔2023〕97号)的工作要求,现将2026年度乌兰夫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籍全日制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人数及金额

乌兰夫奖学金每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20人,奖励标准为每年10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上,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力维护民族团结。

(二)道德品质优良,严格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三)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入学以来所有学期平均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须位于专业前列(处于本专业或年级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评选学年全国大学生体能测试合格)。

(四)学生学业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以及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专业竞赛、创新发明等某一方面获奖或表现特别优秀者。

(五)遵循大额奖学金不重复获得的原则,凡是在每年乌兰夫奖学金评选之前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乌兰夫奖学金、“勤则通”奖助学金等,均不再参与本次乌兰夫奖学金评选。

(六)乌兰夫奖学金评选采取“道德品质”一票否决制,凡有班级思想道德评价较差、不主动帮助服务同学、凡事讲条件等负面情形,均不得获评乌兰夫奖学金评选。

(七)各二级学院应严格落实乌兰夫奖学金“奖优评优”性质,不得以贫困程度为首要筛选条件,将奖学金作为助学金评选发放。

四、推荐名额20名(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最终评定20名)


二级学院

名 额

二级学院

名额

蒙古学学院

1

医学院

2

人文与传媒学院

2

经济管理学院

2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

艺术学院

1

机电工程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1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

生态环境与化工学院

1

农牧与食品学院

2

体育学院

1

教育科学学院

1



五、评选要求及提交材料

1.严格按照《河套学院乌兰夫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2. 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上报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条件及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留有会议记录),确定初审名单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3.二级学院提交材料(1—4要求纸质材料,5和6只提交电子版):

(1)申请学生书面申请书2份,要求机打;

(2)《河套学院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要求机打;

(3)提供2025-2026学年的学业成绩单和综合测评成绩表(有学生在班级排名),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签字盖章;

(4)二级学院2026年乌兰夫奖学金初审汇总表,盖二级学院章;

(5)2026年乌兰夫奖学金获奖学生数据库。

(6)获奖学生优秀事迹。

各二级学院请于9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所有纸质材料统一送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A108付老师),电子版发付老师微信。

附件:1.《河套学院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26年乌兰夫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3. 2026年乌兰夫奖学金获奖学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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