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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院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提高助学贷款资助水平和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地享有受教育权,助力乡村振兴,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2021届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即将启动,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了更新完善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学生须于2021年7月15日前进行网上毕业确认,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à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à使用身份证登陆(密码是出生年月八位数)à进入“个人信息变更”模块(如实填写个人信息)à点击“贷款确认申请”(确认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毕业确认)

学生必须准确详实地修改相关信息。需要核对确认的信息包括:

1.基本信息:核对是否准确无误,如有错误及时进行修改,无法修改的与当地资助中心联系;

2.通讯信息:填写现有的信息;

3.就学信息:请填写完整规范的学院名称、专业名称、专业科类别等信息;

4.家庭信息:家庭住址要保证能够准确收到信件,联系电话填写家庭(或家长)正在使用的电话;

5.就业信息:将已知的信息尽量填写详细,若毕业前未就业,请在“其他信息”备注中说明;

6.联系人信息:填写本人、父母以外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

二、毕业确认注意事项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通知有关学生在7月15日前登录在线系统认真审核毕业确认有关信息,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2.因休学、入伍等导致尚未毕业却列入毕业名单的学生,通知本人或家长联系当地资助中心修改贷款信息;专升本的贷款毕业学生继续办理贷款,先进行毕业确认,然后在8月31前与当地资助中心联系,办理后期贷款手续。

3.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进行毕业确认,由学生毕业后自行联系放贷的金融机构,商讨还款事宜。

三、做好学生毕业后诚信还款教育工作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借款利息由政府财政负担,毕业后的借款利息由学生自己负担,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约定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未按约定足额归还借款的,将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的130%。毕业后第三年起,应按年偿还本金,每年需偿还的本金按等额本金方式计算,具体数额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www.csls.cdb.com.cn)。11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还款计划(最后一年为9月20日以后)。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www.alipay.com,直接在指定账户内按约定还款。

2.如果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与县级资助中心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违约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违约记录可能会严重影响学生办理信用卡、住房贷款、购车贷款等。

3.请各院系通知每一位借款生源地贷款学生,按时进行毕业确认,按借款协议承担还款义务。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跟踪、督促毕业生按期还款,帮助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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