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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1年度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通知

各院系: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自2020年起,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2021年春季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三月底结束,新兵批准时间为3月1日,上半年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时间为9月1日,下半年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我院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每年分两次进行,根据教育厅助学管理中心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入伍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当年或往年入伍学生(包括在校生和毕业生):在线打印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已经退役学生(包括在校生和毕业生):在线打印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和退役证复印件。

二、直招士官:在线打印盖章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三、退役士兵和消防救援人员:在线打印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和退役证复印件;

四、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五、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

六、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的学生,银行卡必须为河套学院发放的中国银行卡(本人银行卡),如有丢失尽快补办。

七、入伍学生有办理助学贷款的,提供全部贷款合同复印件(一份)。

八、提交材料时间

上半年提交时间:2021年5月10日前,逾期将纳入下一次资助计划。

下半年提交时间:2021年11月10日前,逾期将纳入下一次资助计划。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敏 电话:8416900

地址:河套学院双河校区行政楼A113

附件: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流程

河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1日

上一条:河套学院评审发放2020-2021学年校级助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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