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院学字[2019]43号
关于校园心理文化精品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系部:
按照《关于开展校园心理文化精品项目创建活动的通知》(学字[2019]15号)文件精神,根据各系部校园心理文化精品活动创建申报情况,经学生处初审,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4个项目批准立项(见附件1)。
各获批项目承担部门要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通知项目负责人撰写《河套学院校园心理文化精品项目计划任务书》(附件2)(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和《项目经费预算表》(附件3)。项目经费按进度下拨,本着项目经费科学、合理、合规、合法、有效使用的原则,各项目承担部门可根
据项目需求决定下拨项目配套经费。项目承担部门于2019年9月10日前将审核合格后的《计划任务书》和《项目经费预算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行政楼B1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校园心理文化精品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河套学院校园心理文化精品项目计划任务书
附件3:项目经费预算表
学生处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