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有关文件精神,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促进我院校风、学风建设,根据《河套学院校级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河院发[2018]325号)文件规定,经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校级奖学金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按《河套学院校级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河院发[2018]325号)文件执行。
二、评选类别和等级:
(一)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8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年
(二)社会活动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6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4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200元/人/年
三、评选要求:
1.各系部要组织召开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河套学院校级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评选条件制定具体评选标准,安排部署组织评选工作。
2.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各班级要召开评选会,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认真指导学生填写河套学院校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3.各系部要严格审核、审查,系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并缩减系部下年度评选名额。
4.审批表和发放表从资助QQ群下载。
三、上报时间:
初评公示结果和发放表请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资助中心,届时不报,视为该部系无符合条件者。
附件:河套学院校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