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提高多媒体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寿命,保障多媒体教学合理有序的进行,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细则。
1.多媒体教室的教学安排由综合办统一管理,管理人员按课程表安排管理相应的多媒体教室。
2.使用多媒体上课的教师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以防损坏设备;有疑难问题应立即向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反映。需在计算机上安装教学软件的教师,应提前提出申请,经实验人员进行杀毒检查,没发现病毒后再进行安装。
3.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要对设备定期维护,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维修,若不能自行解决,应立即向系领导报告,多媒体教室内的各种设备不准外借或挪用。
4.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实行用前培训制度,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须在开课前与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联系,通过相关的培训,学习和熟悉操作方法、规程。任课教师严格按多媒体设备操作程序和课程表安排的时间上课,未经系领导同意不得自行调换教室。
5.任课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中,教室中的任何接线不得在带电状态下插拔,不得随意移动、改接和拆卸教室设备。凡因违规操作而损坏设备的,要按章赔偿。有特殊需要时,须提前与实验人员联系。
6.任课教师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设置,对于私自设置和修改系统的运行命令,造成计算机不能正常运行,教师要承担相应责任。
严禁使用有安全隐患的磁盘、U盘和光盘。
7.在上午、下午和晚上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操作程序关闭所有多媒体教学设备,整理好仪器设备,将设备放回原处,锁好控制柜。
配合实验人员指挥学生清扫室内卫生,关好门窗,并在学生全部离开后方可离开多媒体教室
8.多媒体教室内的电源、消防、报警等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关、摆弄;严禁在教室内乱拉电源和加接其他设备。遇到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关闭电源,及时与实验人员联系。
9.保持室内卫生整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在多媒体设备、课桌椅及墙壁上随意刻画、污损。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需粘贴考场标签、考生准考号或座号等物品时,必须做到整洁、规范,用完后要及时清理干净。
10.进入多媒体教室者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对不服从者管理人员有权令其离开多媒体教室,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追查责任。
任何进入多媒体教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11.本规定由综合办制定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