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套学院组织参加全区大中小学生
艺术节专项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关于组织参加全区大中小学生艺术节专项展演活动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3〕1号)文件要求,自治区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7月举办全区大中小学艺术节专项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组织我院学生参加展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 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润心、以美培元,把展演活动作为我院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促进我院学生审美及文化艺术素养的全面发展,引导我院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 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
二、活动主题
本次展演活动的主题是“沐浴阳光下 奋进新时代”。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良好精神风貌与综合素质。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进活动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展演活动组委会,由团委书记任组委会主任、各二级院系党组织副书记(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任组委会副主任、各团总支书记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工作办公室,设置在团委,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实施。各院系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各项组织工作。
四、活动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 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面向全体。坚持育人性、公平性、群体性,大力 倡导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组 织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朗诵、书画创作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 流,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让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升审美和人文素养。
(三)坚持机制创新。不断完善遴选展演推进机制。加强交流和学习,展示我院艺术教育改革成果,推动我院艺术教育教学和美育的创新发展。
五、活动项目
本次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音乐、舞蹈、戏剧朗诵、美术四大类。其中,音乐包括合唱、器乐;舞蹈包括群舞、独舞;戏剧朗诵包括戏曲、课本剧、歌舞剧、朗诵;美术包括绘画、书法。四个大类各项目展演活动相关要求见附件1。
六、对象和分组
(一)参加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专业及非专业在岗在编教师。
(二)活动分组
全日制普通高校组分为甲、乙两个组别,其中,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节活动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体。
七、活动安排
(一)学院开展活动阶段(2023年2月-2023年4月)
以班级、社团、院系为单位,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将展演活动与艺术课程、学生艺术社团、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拓展并创新展演活动内容和形式,评选校级优秀艺术表演类节目和艺术作品。各院系需指定一名负责人,按照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本院系推荐的优秀节目、作品及报送表(附件2、3)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统一上报至团委参与评选。
(二)自治区线上展播、线下评审和展演阶段(2023年5月 -2023 年 7 月)
1.线下评审
2023年5月,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开展线下评审工作,届时, 将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正式获奖名单,并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相应获奖证书。
2.线上展示
2023年6月-7月,将选取部分优秀作品通过“艺朵云”平台进行线上展播和互动投票,届时,依据投票最终结果,公布节目和作品各类别前三名的票数,并为其创作团队或作者发放“艺朵云”定制奖品。
3.现场展演
教育厅将于2023年7月分批分项组织自治区级大中小学艺 术展演活动(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本次展演活动设自治区级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校级优秀作品奖。其中获自治区艺术表演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2名)和艺术作品类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给予指导教师奖。获自治区艺术表演类节目、艺术作品类一等奖中的原创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九、加强活动宣传
各院系要充分利用院系网站、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宣传报道本院系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遴选优秀报道稿件上报学院,团委将通过“河院团团”微信公众号、团委网站、学院官网进行宣传。
团委将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社团文化艺术节、毕业生晚会、迎新晚会等活动,择优遴选节目、艺术作品在全院范围进行展演展示,提高美育影响力,营造美育良好校园氛围。
十、安全工作要求
展演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应急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学院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展演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策划组织、秩序维护、审批报备等相关工作。
附件:1.展演节目和作品相关要求
2.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3.艺术作品报送表
共青团河套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
附件1
展演节目和作品相关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要求
(一)音乐节目
1.合唱
合唱队人数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须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不允许使用伴奏带。
2.器乐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不低于40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二)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不低于1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 分钟。
(三)戏剧、朗诵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朗诵等。
1. 戏剧
戏剧表演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 分钟。
2. 朗诵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 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二、美术作品
包括绘画、书法(以楷体为主,其他字体不限)。作品均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 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 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X60cm)。
(二)书法作品
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 138cm)。
三、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一)参与对象要求
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
(二)报送方式
1.艺术表演节目以院系或社团为单位,于下周一前上报表演节目单,节目可后续进行排练。
2.艺术作品不需装裱,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年龄、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另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 300dpi。于3月30日前上报团委。
(三)其他要求
1.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学院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 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相应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2
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院系(盖章)
序号 |
类别 |
形式 |
节目名称 |
合唱是否有一首汉语作品 |
演员人数 |
组别 |
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
节目时长 |
是否 原创 |
备注 |
男 |
女 |
甲组 |
乙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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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艺术作品报送表
院系(盖章)
序号 |
类别(美术/书法) |
画种/字体 |
作品名称 |
组别 |
创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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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限1名) |
尺寸 |
备注 |
甲组 |
乙组 |
作者 姓名 |
院系 |
联系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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