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学生会组织工作实际,经研究并报院党委和自治区学联批准,拟定于2022年11月26日、27日召开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全面回顾和总结我院第三十四届学生会工作,按照《河套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学生会改革创新,全面规划今后我院学生会工作,服务广大青年成长成才,团结带领全院学生在学院高质量发展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主要议程
(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修订《河套学院学生会章程》;
(三)听取、审议《河套学院第三十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河套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产生河套学院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三、大会筹备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学院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会议的相关工作。
组 长:高治国
副组长:李宗伟
成 员:团委工作人员及各院系团总支书记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主 任:靳晶晶
成 员:黄晓宇、魏卉甜、各院系团总支书记、学生干部
四、具体要求
召开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开创我院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并通过团的组织生活会、班级活动以及新媒体平台、海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号召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要以主人翁精神和实际行动迎接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
附件:
1.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产生程序
2.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3.关于出席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公示
4.关于出席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
5.河套学院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票
6.关于选举产生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7.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8.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共青团河套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2日
附件1:
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产生办法和产生程序
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名额的分配,将以2022年10月全院学生总数为依据确定分配方案。学代会分配方案的确定,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请各院系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原则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代表人选的推选工作。
一、代表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名额分配
本次学代会拟定正式代表120人,占学生总数的1.06%,名额分配覆盖各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院系两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的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三、代表的选举产生办法及产生程序
以各院系为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在广泛征求本院系广大青年学子意见的基础上,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本院系进行公示。大会筹备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确定代表正式资格。
根据我院实际,选举单位共划分为13个:
蒙古语言文学系
汉语言文学系
外国语言文学系
数学与计算机系
机电工程系
土木工程系
农学系
医学系
经济管理系
艺术系
体育系
教育系
生态与资源工程系
出席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院团委相关教师,院、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等以列席代表身份参加会议。
学代会代表的产生,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选举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根据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组织学生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人意见,确定多于分配名额20%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附件2),提交院系团组织、党组织审核。
(二)审核通过后,各院系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公示。(附件3)
(三)公示结束后,各院系团组织根据公示情况在征得院系党组织同意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形成《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附件4),报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
(四)选举单位接到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的批复后召开本单位学生代表大会,组织选举(附件5)。参加大会的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前,选举单位的团组织应将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简历、学习、工作实绩和主要优缺点向选举人做出实事求是的介绍。参加选举的人员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选出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各选举单位的选举结果应现场公布。
(五)选举完成后,各选举单位填报《关于选举产生出席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附件6),汇报代表产生的过程和结果,并填报《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7)、《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8),报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同时上报)。选举单位要于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txytw2022@163.com。
(六)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负责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对不按规定程序选举的,将责成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附件2:
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序号 |
选举单位 |
代表名额总数 |
1 |
蒙古语言文学系 |
3 |
2 |
汉语言文学系 |
8 |
3 |
外国语言文学系 |
4 |
4 |
数学与计算机系 |
11 |
5 |
机电工程系 |
15 |
6 |
土木工程系 |
7 |
7 |
农学系 |
11 |
8 |
医学系 |
22 |
9 |
经济管理系 |
14 |
10 |
艺术系 |
7 |
11 |
体育系 |
3 |
12 |
教育系 |
7 |
13 |
生态与资源工程系 |
8 |
|
合 计 |
120 |
附件3:
关于出席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公示
根据《关于召开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河院团发〔2022〕26号)要求,我单位以多于分配代表名额20%的比例人数,酝酿提出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研究确定XXX等X名同学为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对象基本情况(按姓氏笔画排序)
1. XXX,男,汉族,19XX年X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XX年X月入学,现任XXXX。
2. XXX,女,汉族,19XX年X月出生,共青团员,大学专科学历,20XX年X月入学,现任XXXX。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 日—11月 日(3个工作日)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如对公示人选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向院系党组织反映。联系电话:
(选举单位名称)
2022年11月 日
附件4:
关于出席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
院团委:
按照《关于召开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本选举单位将于2022年11月 日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差额比例,本选举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代表推荐提名,经过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按照不少于代表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后,确定XXX等X名同学为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附: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
1. XXX,男,汉族,19XX年X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XX年X月入学,现任XXXX。
2. XXX,女,汉族,19XX年X月出生,共青团员,大学专科学历,20XX年X月入学,现任XXXX。
(选举单位) (盖章)
2022年11月 日
附件5:
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票
(按姓氏笔画为序)
选举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1.候选人( )名,差额( )名,应选( )名。
2.赞成的,在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3.另选他人,可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空格内划“○”。
4.选票上的赞成票数不应超过应选名额, 要求符号准确、字迹要清楚。
附件6:
关于选举产生河套学院
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情况报告
院团委:
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团委批复后,本选举单位于2022年11月 日召开了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现将选举情况报告如下:
1.本选举单位共有学生 名,其中团员 名,党员 名。
2.实际到会参加选举的团员 名,学生 名。
根据代表分配名额,共选出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名,其中女代表 名,少数民族代表 名 ,共青团员 名,中共党员 名,代表名册附后。
(选举单位) (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7:
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岁 |
|
电子照片 |
民族 |
|
籍贯 |
|
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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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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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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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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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年级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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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任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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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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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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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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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 单位 团组织 意见 |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选举 单位 党组织 意见 |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
代表资格审查 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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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送纸质材料时,本表双面打印。
填表说明
一、自然状况部分
1.姓名:按规定填写,不要用同音字代替,不要用简称。
2.民族要填写全称,如“蒙古”、“达斡尔”、“朝鲜”等,不要用“蒙”、“达”、“鲜”代替。
3.出生年月、入党年月、入团年月,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例如201601;年龄计算,按学代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计算实际年龄。
4.籍贯、出生地写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旗县(市、区),名称要齐全,例如内蒙古巴彦淖尔,内蒙古五原县。
5.现任职务填写在学生组织、社团或班级所任职务。
二、简历部分
1.从初中开始填写学历,要与本人档案一致。起止时间要填写到月,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例如2012.01—2016.02。
2.每段截止时间后空一个字,然后写学校名称及所任职务,没有担任职务则写“无”。每段简历结尾用分号,最后结尾用句号。
三、主要表现部分
1.主要填写大学期间思想、学习、工作各方面表现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2.获得荣誉或先进事迹的,要写清荣誉或事迹的内容及时间。
3.要有主要不足。
四、奖惩情况
要写清楚时间、地点、受到何级何种奖励或荣誉称号;惩处要写清时间、地点、因何原因和受惩处种类,没有的写“无”。
附件8:
河套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按姓氏笔画为序)
选举单位(盖章): 2022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入学(参加工作)时间 |
现任职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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