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学院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对学院及其下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审计、财经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上级部门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对学院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3.对学院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依规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4.起草制订和完善学院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5.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完成对学院的审计工作。
6.负责对学院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活动中的重点领域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7.负责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后续审计,监督检查审计决定、审计意见的执行情况。
8.负责审计案卷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以及保管、保密工作,编制审计工作统计报表。
9.负责监督、治理教育乱收费,配合财务部门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
10.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11.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培训工作。
12.负责提出本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各岗位工作人员及其职称聘任建议;负责本部门各岗位员工履行职责的管理及考核工作。
13.做好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