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档案法》及上级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政策、条例规定,改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日趋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和修订干部人事档案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接收调进、录用等教职工的人事档案,认真审核档案材料和档案信息。
四、负责收集、鉴别、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五、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工作,登记干部职务变动情况,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负责调离、辞职、辞退、自动离岗、开除等教职工的档案转递工作。
七、定期向巴彦淖尔市档案局移交死亡干部人事档案。
八、负责人事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工作。
九、负责人事档案的数字化信息管理工作。
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