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当年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知,人事科拟定《河套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河套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后,报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研究审核通过。
2.印发《河套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河套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河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
3.各院系(系列)按照《河套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申报工作。
4.各院系(系列)成立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审办法》审核申报人员材料,组织评审推荐,产生推荐人选。
5.各院系(系列)报送推荐人选评审所有材料。
6.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审核院系(系列)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并进行公示。
7.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学院评审委员会开评前一周,按照人社厅、教育厅文件要求,将《河套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方案备案表》等材料报人社厅、教育厅备案 。
8.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确定评审通过人员。上报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并进行公示(不少于5 天),公示无疑议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核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