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科年初对全院人员《聘用合同》进行梳理,整理合同到期人员情况。
2.人事科提前通知用人部门对合同到期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3.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对符合续聘条件人员提出续聘申请,填写《续聘申请表》和《合同续聘备案表》。
4.用人部门审核后由用人部门党政联席会议所有人员签字盖章后将续聘人员材料和续聘报告报人事科。
5.人事科审核后,汇总填写《续聘人员汇总花名册》和考核情况,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6.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人事科拟合同续聘报告。
7.人事科报送所有相关合同续聘材料到巴市人社局进行备案。
8.备案批复后,人事科将《合同续聘备案表》进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