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7 10:57: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考生:

我院2015年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将于4月20日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方法和程序

(一)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同时设有提问环节。试讲时间为20分钟,剩余2分钟时,由工作人员举牌提醒考生。提问环节约5分钟。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4月20日,具体安排见下表:

日期

时间

学科门类

专业

面试地点

4月20上午

8:30—10:00

医学类

临床医学、护理

1号考场

10:10—11:40

教育类

学前教育

1号考场

8:30—10:00

外语类

英日双语

2号考场

10:10—11:40

中国语言文学类

蒙古语言文学

2号考场

4月20下午

2:30—5:30

艺术类

艺术设计

1号考场

美术学

1号考场

2:30—5:30

理学类

数学

2号考场

理论物理

2号考场

5:30—6:30

农学类

作物栽培与耕作

1号考场

(二)面试地点:临河区永安东街河套学院南校区医学系教学楼301(1号考场)、304(2号考场)

(二)具体程序

1.考生4月19日下午15:00—18:00到办公楼511室报到,报到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报到后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持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考生按照考试时间和专业分上、下午进行抽签。其中上午考试考生抽签时间为4月20日上午8:10;下午面试考生抽签时间为4月20日下午14:10。抽签工作由学院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组织人社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按照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抽签或试讲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内容

(一)根据学院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试讲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同一岗位试讲内容一致。试讲内容产生方式为:由学院各系部按照招聘岗位专业先分别提供5个备选内容,再由学院在市组织人社部门的监督下抽取并最终确定。

(二)试讲内容4月18日通知考生。

(三)试讲可以使用PPT(需提前联系考务人员进行拷贝、试运行)。

三、面试成绩计算、合格标准及排名

(一)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岗位,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不予录用。

(三)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分别进行排名。

四、成绩公布

(一)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全体参试人员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日内在学院内公示栏和学院人事信息网公布,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后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照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名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公告、公示。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蒙汉兼通”岗位考生试讲必须使用汉语。汉授岗位的蒙语授课考生可以用蒙语进行试讲,但应提前2天告知我院,以便安排现场翻译人员。

(二)本次面试工作全场全程录像。

(三)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面试纪律

(一)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市组织人社部门全程指导、学院纪检部门实行全程监督。

(二)评委、考生和现场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后将通讯工具关机并统一交由学院纪检监察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取回。

(三)考生面试时只可说明报考岗位,面试序号,不得透露姓名、考生号、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

(四)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8417033

监督电话:12380 8527208

河套学院

201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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