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2015年
博士研究生招聘工作面试方案
为加快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步伐,做好学院2015年博士人才招聘工作,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精神和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组织人社部门的具体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二 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6年1月13日上午9:00。
考生当日8:30前报到,首先参加抽签,确定考号及面试顺序。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三号教学楼511
三 面试方法和程序
(一)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同时设有提问环节和科研成果展示环节。试讲时间为30分钟,提问和展示环节约10分钟。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二)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1月12日下午3点到河套学院办公楼511办公室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材料:
《报名表》、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 系>和校教务处< 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
3.考生持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面试。并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四 面试内容
根据学院的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同时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已有成果情况。试讲内容自选,但必须为应聘专业领域知识;试讲可以使用PPT(需提前联系考务人员进行拷贝、试运行)。
五 面试成绩计算、合格标准及排名
(一)面试采取百分制,由7名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二)本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的,不予录用。
(三)考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分别进行排名。
六 成绩公布
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全体参试人员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1日内在学院内公示栏和学院人事信息网公布,并报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七 有关说明
(一)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试讲使用汉语的,回答问题环节须使用蒙语;试讲使用蒙语的,回答问题环节须使用汉语。
(二)本次面试工作全程录像。
(三)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八 面试纪律
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市组织人社部门全程指导、学院纪检部门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8417033
监督电话:12380 8527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