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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关于申报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24 点击数:


各部门、各院系: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科技创新能力,形成良好的科研合作氛围,凝聚和稳定一批优秀人才,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产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根据河套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河院发202364号)有关规定,现决定组织开展河套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性集体,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一致稳定的研究方向,紧密围绕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行业和区域性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及学院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主要骨干成员应具备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同时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二)创新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及年龄结构。成员主要由学院人员组成,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人员应占一定比例,40周岁以下的青年研究骨干应不少于3人。团队带头人和主要骨干成员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团队。

(三)创新团队带头人须在本领域有一定影响,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创新性学术思想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品德高尚;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凝聚作用;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在编在岗,年龄不超过55周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同时近5年至少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自治区(厅局)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

(四)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应集中在某一研究领域的前沿并具有明显的发展潜力,团队近5年至少应承担自治区(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4项,且团队近5年内实际到账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原则上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科类原则上不少于10万元。

(五)创新团队近5年内取得过标志性研究成果,包括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含部委)等科技奖励,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研究论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等

为了更好地实现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原则,学院鼓励和支持跨学校、跨学科、跨院系联合申报创新团队。

    二、申报程序

院级创新团队的申报与评审采取团队申报、院系推荐、专家评审、学院审批的方式产生。学院将采用统筹资助或后补助方式予以获批的科技创新团队一定经费支持。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性群体,填写《河套学院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12月6日前依托院系

(二)请各院系从院系层面培养安排布署,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推荐,并于1211日前将推荐团队的申报材料报送至行政楼B322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05520178@qq.com。

联系人:樊宇岚       联系电话:8958850


附件:河套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申请书


科技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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