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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水平学术成果统筹资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15 点击数:

各院系、各科研团队: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科研合作氛围,激励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强化科研育人成效,决定对我院科研团队高水平学术成果进行统筹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筹资助范围与要求

1.科研团队成员或学生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高水平科研成果(含已获用稿通知的论文)。

2.科研团队成员发表或录用的C级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指导学生发表的F级及以上学术期刊论文(需满足学生署名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署名第一作者、学生署名第二作者)。

3.科研团队成员在一类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图书在版编目数据(CIP)可检索的学术专著、译著及工具书。

4.科研团队成员发布的行业标准、自治区地方标准,或通过自治区审定的新品种、授权发明专利。

5.以上高水平学术成果分类评价标准均按照《河套学院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和学术成果分类评价办法附件(2025版)》执行。

注:因团队统筹资助经费有限,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水平成果择优资助,且经费使用完后自动截止。

二、申请要求及流程

为简化工作流程,各团队需线上提交签字盖章的《河套学院科研团队统筹资助申请》(见附件)扫描件至邮箱605520178@qq.com,由科技处产学研与平台管理科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团队联系人。



                科技处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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