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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6-06 点击数:

各部门、各院系:

按照《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后期资助项目是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有同等学术地位,旨在鼓励我区专家学者厚积薄发,勇于理论创新,推出精品力作。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内蒙古社科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对象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不含论文、论文集、研究报告、教材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需具备(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报人必须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以相同或者相近研究内容在其他科研平台立项;

2.有国家、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在研项目;

3.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项目承担单位不能按要求开具正规发票。

三、申报要求

有关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资助出版的成果在结项出版时必须在封面标明“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二)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

1.《申请书》4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书稿电子版和纸质版(不得透露个人信息)4份;

3.查重报告(一般不超过25%)。

(三)申报单位于2022624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技处(B322),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联 系 人:张丽芳 郭鹏飞

联系电话:8417825  

电子邮箱:892056932@qq.com      


附件: 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2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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