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自治区扩权强县试点旗县(市)科技局,自治区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 2016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
〔2016〕69 号)要求,现将我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科技部
网站(www.most.gov.cn)通知通告栏《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 2016 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69 号)。
2.各推荐单位要按照国科发资〔2016〕69 号要求,严格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
1.请各推荐单位组织申报单位按照各重点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详见国科发资〔2016〕69号),网上填报预申报书,并于4 月7 日前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
2.自治区科技厅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由厅内
3.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文件及项目申报材料(一式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