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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社会科学普及专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09 点击数:

 

部门、各院系

根据自治区社科联工作安排和《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就组织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社会科学普及专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

  (一)重点项目

  1. 围绕自治区"五大任务"的相关解读性读物;(书名自拟)

  2. 围绕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及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普及读物;(书名自拟)

  3. 围绕公众关心关注的人文社科知识普及读物。(书名自拟)

  (二)一般项目

  1. 党的创新理论分众化宣讲阐释研究;

  2. 全媒体视阈阙下党的创新理论传播模式与效果研究;

  3. 具有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文化遗产宣讲阐释研究;

  4. 加强社科普及大讲堂建设,促进公众人文素质的提高阐释研究。

  (三)后期资助项目

  1. 反映内蒙古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建设的普及读物。(书名自拟)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作者、主编)应当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有承担、完成项目能力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项目申报人(作者、主编)本年度只能申报和承担一项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实际主持项目。

   (二)按照选题方向进行申报,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请信息,相关内容简明扼要,条理清晰,突出创新性和大众普及价值。

   (三)重点项目申报为社科普及原创著作、编著作品,已完成书稿优先考虑;一般项目申报为完整文章或提纲。自治区社科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并根据评审情况和意见择优确定建议立项名单,经自治区社科联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社科联党组会议审定,向社会公告。

   (四)社会科学普及专项资金使用按照《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重点项目每项资助8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后期资助项目每项资助15万元。

   (五)重点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以正规出版物为结项形式,完成时限为2023年12月15日;一般项目以结项评审通过的研究报告、专报、宣讲阐释文章为结项形式,完成时限为2023年6月30日。

三、有关事项

   (一)社会科学普及专项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24日24:00,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首页底端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进行申报。

   (二)项目申报人选择所属单位后自行登录注册,申报后等待申报单位管理员初审通过。

   (三由于我院账户的一些原因影响项目经费的拨付,也直接影响项目的立项,通过沟通后学院决定通过巴彦淖尔市社科联申报项目。请申请项目的老师注意 1.注册时,所属单位选成“巴彦淖尔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注册后请及时告知)。2.项目申请书里的“组织申报单位”统一写成“巴彦淖尔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

    (四)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申报人在项目申报时,点选"社科普及专项﹣2023年度",其他按照使用手册相关要求填写即可;单位管理员在立项管理填报时,选择项目列表中的"社科普及专项﹣2023年度",其他按照使用手册相关要求操作即可)。

  (五为全面了解申报项目基础情况,为评审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项目申报要求在论证活页后附上书籍成品或半成品书稿,拼接为同一个文档,并以 PDF 格式进行提交(系统只允许上传一个 PDF )。

  (六)《申请书》(附件2)《论证活页》(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于2023年2月25日24:00前院系、部门打包压缩文件统一发送至邮箱3080405252@qq.com

  (七提交纸质《申请书》(附件2)(一式份)《论证活页》(附件3)(一式份)和《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要求附件2、3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附件4用A4纸打印。以上纸质材料于2023年228日前由院系、部门统一报送科技处B322

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15947484896

邮箱:3080405252@qq.com

附件:1.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

      2.2023年度社会科学普及专项申请书

      3.2023年度社会科学普及专项论证活页

      4.内蒙古社会科学基金2023年度社会科学普及专项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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